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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卦雜記 —『火雷噬嗑』

沈家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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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上離下震﹐其名「火雷噬嗑」。「噬嗑」者齧而後合﹐除「間」也。「間」者天下之害也。凡是會在人和人之間﹐或是人和事之間﹐形成「隔合」﹐「離隙」﹐「阻塞」等的有形障礙物﹐或是無形的「挑撥」﹑「離間」﹑「讒言」。天下萬物庶事都是能夠合於先﹐然後才能有成於後。除「間」要「威明」並重﹐「威」者﹐使人知道刑罰的可畏﹔「明者」﹐明察犯罪的動機。知曉犯罪原因﹐才能按罪行的動機輕重﹐施之以應得的刑罰。輕者懲戒之﹐以誡其再犯﹐重者誅戮之﹐以絕其根源。然除「間」最忌﹐優柔寡斷﹐人情牽連﹐畏首畏尾。在這世上﹐有多少的冤獄不能平反﹐有多少的梗塞不能被除去﹐又有多少的正義不能被伸張﹐其最大的原因就是由於人情的牽連﹐以及本身利害關係的衛護。「明」﹐「威」並施固然重要﹐但是最重要的﹐還是要知道如何去預防「間」的形成﹐「間」的形成完全是由於一個「積」子。
繫辭下傳說:「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下善為無益而弗為﹐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兇」﹐這就是在警告我們﹐要我們不可忽視小善及小惡。因為「積」小善﹐終至光不可閉﹐「積」小惡﹐必終至惡不可掩。繫辭下傳又說:「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履校滅趾」﹐這段話是在講﹐小人做事一向是唯利是圖﹐就是做了不仁不義的事情之後﹐在他們的心中從來也不會有一絲羞恥之心﹐更不會有一種畏懼不義的不安﹐一看到對自己沒有好處的事情﹐從來就不會去努力奮發﹐我們如想勸他們為仁為義﹐則必先動之以利。對付這種人﹐如果不給他們一些小小的懲戒﹐他們根本就不會因為畏懼刑法而有所改變。
小過之不儆﹐逐成怙 終﹐世上任何事情的延化﹐ 必定是始於微而至於著。 所以對小人﹐必須懲之以小﹐戒之於初﹐ 才能以絕於惡。天下父母放縱子女﹐ 丈夫溺愛妻子﹐上司縱容部下﹐久而久之﹐因為是長期的「放縱」﹐ 「溺愛」﹑「縱容」﹑所以往往是見了「子女」﹑「妻子」 ﹑「部下」犯了過錯 ﹐也就會產生了一種護短的心態而不忍去責罰對方﹐。 今日寬容﹐明日也寬容﹐直至惡積而不可掩。卦曰︰「噬嗑亨﹐利用獄」﹐。「伊川」 先生說﹐天下之事所以不得亨者﹐都是因為有「間」 也﹐噬 而嗑之﹐則物不得而「間」﹐ 則事自亨通矣!故噬嗑自有其亨義。至於「利用獄」這句話﹐「伊川」先生又說﹐天下之「間」﹐非刑獄何以去之﹖ 但是不說「利用刑」﹐卻說「利用獄」﹐其原因就在於「獄」是究察情偽的地方﹐得其情﹐則知為「 間」之由﹐得其由﹐然後就可以設防致刑﹐所以用刑之前必先明察其由﹐察獄之本明照也。
初九爻曰︰「履校滅趾﹐ 無咎」。「 履」者 ﹐ 穿戴也﹐「校」者﹐木械也。這句爻辭的含義﹐是在比喻罪小而刑輕﹐初犯刑法﹐因其過微﹐所以只在犯刑者的足上﹐戴上足械 ﹐其目的是在小懲而大誡也。望犯刑者能因懲誡而生懼從而不敢至惡。因為「履」校不懲必至「何」校﹐滅趾不施必至滅耳。六二爻曰︰「噬膚滅鼻﹐ 無咎 」。 象曰︰「噬膚滅鼻﹐ 乘剛也」。「 膚」者﹐柔簿之物也﹐但噬 柔簿之物而至滅鼻﹐ 這就是在比喻﹐用刑順易無阻﹐只是有些過度而已﹐但是為了制服剛強的犯刑者﹐雖在用刑方面有些超越了常理﹐ 但是於實情卻沒有什麼咎害。 「 滅鼻」﹐ 是用來形容用刑之深也。
為什麼爻辭要用「鼻」這個字? 而不用別的字來代替呢? 「來知德 」先生在他註的「易經 圖解」 這本書上講的很妙同時也很順理。他說︰「 火雷噬」 嗑六二爻的伏卦是「水山蹇」﹐水山蹇的下卦是「艮」﹐艮為山﹐為鼻﹐但六二爻一變「艮」為「離」﹐不見其「艮」 (鼻)﹐故有滅鼻之象。「噬膚滅鼻」 這句爻辭﹐是在比喻﹐ 治獄有如噬膚滅鼻般的容易﹐原因是因為六二爻居中得正﹐用刑得中得正﹐則服刑者易服。六三爻曰︰「噬腊肉﹑過毒﹑小吝﹑無咎」。象曰︰「過毒﹐位不當也」。「腊肉」者﹐乾肉也﹐堅韌難咬。「毒」者﹐怨恨也。凡是處理刑獄的人﹐必先正己﹐然六三爻自處於不正不中之地﹐所以處獄不當﹐致使受刑者不服而生怨恨。有如噬腊而遇惡毒之味。但是為了治梗而至怨起﹐必竟是因為去梗之心切而用刑﹐所以嚴格講起來義亦無咎也。
九四爻曰︰「噬乾胏﹐得金失﹐利艱貞﹐吉」。九四爻的位置在整個卦來講﹐是個必齧之而後能合的口中梗物﹐但以爻位來講﹐亦是除「間」者﹐那是因為易之取象不同也。「胏」者﹐乾肉而帶骨﹐至堅至韌之物﹐比喻為除「堅」的困難也。「金」者﹑剛也﹑「矢」者﹑直也。書曰︰「治獄以仁為本﹐以威為用﹐仁(柔)以寓其哀矜﹐威(剛)以懲其奸慝﹐剛柔並用﹐威愛兼施﹐則獄之道得矣」﹐九四以剛居柔得用刑之道﹐但畏剛直之性不能持久﹐又懼膽前顧後而不能果﹐故戒之以艱難正固(利堅貞)﹐六五爻曰﹕「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乾肉要比臘肉﹐乾胏噬易。按照常理來講﹐卦的吉兇難易程度是隨著爻位的上下而變動的﹐爻位越上﹐則吉的越吉﹐兇的愈兇﹐或是難的越難﹐易的越易﹐但是一到第五爻﹐就不安此例了﹐那就要看所講的事體和第位。五爻的關係是「九五」還是「六五」﹐然後再去斟酌事體的吉兇難易程度﹐並不是第五爻的吉兇難易程度﹐一定要比第四爻強。像本卦的第五爻是「六五」﹐是柔居剛位(金)又得中(黃)﹐而且和六二爻又不相應(治獄最怕的是人事牽連)﹐況且又乘著在上(尊位)之勢﹐以刑於下(九四)其勢故易。但以柔治獄恐其有不忍之心﹐故必貞固如「黃」之中﹐如金之剛﹐乃得無咎。
上九爻曰﹕何校滅耳﹐兇」。「何」者負也。上九居卦之終﹐卻仍是怙終不悛﹐其「梗」至堅﹐其「間」之大﹐已經到了惡積不可掩﹐最大不可解的地步。書曰︰「顧天之人﹐智則角謀﹐強則角力﹐誇則角辯﹐而其中有桀驁難制者﹐尤為奸人之魁﹐苟小之不懲﹐逐成大惡﹐過之不儆﹐逐成怙終﹐如之何其廢刑﹐故權其輕重﹐察其難易﹐滅趾﹑滅耳﹑滅鼻﹑原情而施。噬膚﹑噬腊﹑噬胏﹑相機而發﹐要以懲其始﹐而戢其中﹐俾孚窒者輸其情﹐桀驁者有所制﹐而不得逐耳……」。繫辭下傳曰﹕「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來知德」先生說︰離為日﹐震為動﹐故有日中而動之象﹐中爻二三四﹐三個爻為「艮」﹐艮為山﹐為小路﹐「震」為大塗﹐為足﹐故有致民之象。中爻三四五﹐三個爻為「坎」﹐坎為水﹐有山有水百物所出﹐故有聚天下之貨之象。錯「震」為「巽」﹐「巽」有利市三倍之象﹐「艮」為止﹐故有交易之象﹐有各得其所之象。
筆者私自認為﹐繫辭中的字句﹐有時一定會因寫繫辭的人﹐當時他們心中的情緒而擴張﹐因此有許多的引伸辭句﹐不一定非要從卦象中去一一的找出來﹐「來知德」先生就犯了這種毛病﹐他總以為「易經」和「十翼」中的每一個字﹐都是聖人們從卦象中一一生沿出來的。「卦」是一個無底的套子﹐任何東西都能因拼湊而能從卦象中找出來的。此繫辭如能改成︰「日中為市﹐聚天下之貨﹐日落而退」﹐就很容易從﹐中爻卦及綜卦中找出來源了﹐其他的幾句就是「引伸」辭句﹐可意會﹐而不用一一從卦象中去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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