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民投书:中共 请归还抢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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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讯】中共两会之际,上海访民陈修琴和艾福荣日前投书大纪元,对中国冤民大同盟首届会议在香港召开表达了热烈祝贺之意,同时揭露上海当局两次野蛮强行拆迁自家旅馆,上访无门,超过七年至今没有得到安置补偿,上访期间饱受警察欺凌迫害。

下面是投书全文:

热烈祝贺中国冤民大同盟首届会议在香港召开!

强烈呼吁:中国共产党, 请把抢去的财产还给我们!!!

我们是中国上海冤民,名叫陈修琴、艾福荣。户籍地: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艾家宅25号, 原来我和我丈夫用祖产私房分别开设了荣欣装潢五金店和宜中旅馆,建筑面积共计650平方米,开设已有18年。2001年9月10日和 2004年4月7日分别两次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强制拆迁, 超过七年至今没有得到安置补偿,并造成我的生活严重不便与困难。

时下,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两会”年年如期召开,可是我们老百姓最根本的利益还是迟迟得不到解决。纵观前几届的“两会”状况,实在让人倍感沮丧。

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都曾在政府工作会议中提到过:“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在2008年2月24日《人民日报》也刊登了关于“将严肃惩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相结合的精神,督促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人民利益”。

当时,我们欢欣鼓舞,振奋无比,但转眼又心存疑虑,共产党说话能真正做到言行一致吗?试问:如果是共产党抢了我们的财产,又有谁或哪些组织能制约共产党的违法行为呢?共产党虽说要建立建全法制体系,而依我国的现行体制,不可能有完善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例如我家被强迁一案来说,从强迁的整个过程来看,全部都是由政府一手操纵的违宪违法的行为,然而政府做了强盗和无赖可以不受任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也就是说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可以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不是吗?


强迁前的旅馆全貌:营业面积650平方米 。(陈修琴提供)

强迁前的旅馆全貌:营业面积650平方米 。(陈修琴提供)

回顾我们被强迁的经历:因依法要求回原地安置,被地方政府两次违法强制拆迁,2004年7月6日到北京上访,因身穿“维护宪法尊严、还我人权”的文化衫,竟被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十六天并取保候审一年。2007年7月17日, 我因在上海展览馆对面波特曼广场高喊:“要求韩正下台、还我人权、还我财产、打倒贪官”而被刑事拘留七天后转为行政拘留。我们夫妇俩多次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非法绑架、软禁,并关押于黑监狱。穷尽司法诉讼程序,由于中共的司法不公正,导致屡诉屡败。走遍上访之路反映问题,政府各行政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统一采取“推、拖、赖”的手段,因此,通过走正当合法途径,其实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向媒体披露真相寻求解决问题,但是中共控制的媒体没有新闻自由。向中共国家领导人多次写公开信,反遭到中共国家安全警察的威胁。

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居然合法财产被政府抢光,没有一个良好的体制怎么能保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呢?

温总理说:“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作为责任政府,行政权力有多大,它的责任就有多大,行政违法侵权就要付出行政赔偿代价。

暨“两会”召开之际,我们向中国共产党强烈呼吁:“中国共产党:请把抢去的财产还给我们!!!”

此致

上海冤民:陈修琴 艾福荣
2009年3月5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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