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律师:
在以前的一期文章中,我介绍了中国厨师在合同期满回国后如何退养老金。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一下退养老金手续上的一些变化。
申请人离开德国,也就是无需缴纳养老保险24个月以后,就可以申请退回自己所缴纳的法定保险费(在工资单上可以看到这一项的数额),但是雇主缴纳的那部分是不能退的。这一点上一直没有变。
德国养老保险公司(Die Deutsche Rentenversicherung)在网页上建议在德国工作的外国人在回国前就准备好申请表格,等到24个月的期限到后再递交申请。申请表格见
www.deutscherentenversicherung.de的 “Beitragserstatt” 即“退回保险费”一栏。申请人可以将申请表格递交到德国驻中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也可以从中国直接寄给德国的养老保险机构。
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保险公司也有可能允许申请人在离开德国前就上交填好的申请表,24个月后,退回的保险费自动划到申请人在中国的账户。所以我建议,中国厨师在回国前,可以提前向养老金保险机构咨询是否可以在离开德国前夕就自己提交申请,如果可行的话,就能省去委托他人的费用。如果不可行,那么当然也可以委托一位律师或其他业内人士办理,就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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