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18日讯】2008年3月,沈阳市开始整治火灾隐患,首次共检查出100家隐患单位,规定到4月底整改结束。其中中街地区的“沈阳春天”和太原街地区的“时尚地下”,都由于存在诸多火灾隐患,被沈阳市政府挂上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牌子。
当时“沈阳春天”共被消防检查人员查出15项消防隐患。其中最严重的是,偌大一个商场竟然没有合格的、供消防车出入的消防通道。
4月末,沈阳市副市长兼沈阳市警察局局长刘和亲自到“沈阳春天”、“时尚地下”视察。记者在“沈阳春天”看到,来自消防局的说法是:一楼防火区超面积,没有设置防火卷帘门等问题仍然没有整改。但考虑到五一黄金周临近,刘和副市长当场拍板,整改期限延期到5月20日.随后,刘和副市长又来到“时尚地下”视察。在太原街“时尚地下”虽然只剩下地下疏散光带还未整改完毕,但是刘和副市长考虑到五一黄金周也特别允许隐患整改期限延期到5月10日。
记者从沈阳市消防局了解到,首次检查出100家隐患单位除“沈阳春天”, “时尚地下”’以外,其余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完毕,等待消防部门进一步验收。
作为中国人,作为沈阳市的老百姓,海洋要问:刘和作为沈阳市副市长兼沈阳市警察局局长,你有什么权利私自更改沈阳市政府已经做好的决定?究竟是沈阳市政府的权利大?还是沈阳市副市长兼沈阳市警察局局长刘和的个人权利大?
那麽海洋还要说,为什么沈阳市政府会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做消防安全检查呢?那是因为就在消防安全检查前不久,沈阳市汽车配件城发生大火,当时烧死几十人,损失近亿元!所以沈阳市政府才搞的这次消防大检查。
那麽沈阳市的这两家大商场在消防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沈阳市副市长兼沈阳市警察局局长刘和竟然特批这两家消防检查不合格的商场五一黄金周期间可以照常营业,不出事怎么都好。一但这两家消防不合格的商场发生火灾,这个后果谁来承担?谁又承担的起这样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是老百姓的生命重要啊?还是商家的利益重要啊?
当然在司法腐败的官员面前,商家的利益永远都比老百姓的生命重要.因为商家有利益,司法腐败的官员才有钱花.
至于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的权益,那只有听天由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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