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26日讯】2008年5月23日,是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张村村签订拆迁协议的日子,面对拆迁,真是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张村村的村民经历了由农民到失地农民,由失地农民到城镇居民,由城镇居民到拆迁户的转变,这个过程无疑是痛苦的。现在我就以张村村民的身份来讲述这份痛苦,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痛苦不要蔓延。
1999年张村村因人均耕地不足0.1亩集体转非,张村村民告别了农民身份成为失地农民。转非前,按村民的认知村里原有土地600亩左右,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出卖了几百亩土地,卖地钱村民不知道哪里去了,村里反而欠下了400多万的外债。村里的账目一片混乱,纪委、公安、检察院的联合调查之后,也没有给村民任何说法,村因亏损破产的企业账目也从此失踪,不知去向。
张村村现有370户(包括后迁入的170户)、970人口(原村民330人)。99年张村村进行了民主选举村干部,在原村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前提下,诸多不符合条件的外迁人员获得了选举资格,并享受原村民同样的福利待遇。这样的变相贿选,使得这一任村委会成员连任4届。
现任的村委会变本加厉,继续非法出卖村里的土地,在2006年还以租代征了张村镇政府对面的10亩土地,由张村镇政府规划用地面积约90亩的市场,其中张村村8亩左右建成的”小产权”也于2007年交付使用。至今,据张村村主任的说法,张村村既无内债,也无外债,但张村村没有土地了。要壮大集体经济,就要卖掉村民世代居住的这块地了。2007年底,张村村民在收到一纸”村改居”意见征集后,在没有公示结果的情况下,张村社区居委会的牌子已经挂上了。
作为失地农民的这段日子,国家规定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相关政策在张村村都没有得到落实,但张村村民一直没有放弃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从镇政府到到国务院信访办,张村村民得到的却只是没有任何实际行动的几纸答复。
2007年底,张村村委会要求村民上缴土地证,并伪造了虚假的文件,强行将养老保险和旧村改造挂钩,不同意旧村改造就不发放养老保险。在各种非法手段的逼迫下,很多村民交出了自己的土地证。
2008年3月8日,是每一位张村村民都难以忘记的日子。张村村主任在全村妇女的节日大会上说:”谁在张村谁倒霉,你们愿意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这是因为,张村村穷,我们不卖掉自己居住的这块地,我们村的集体经济就无法壮大:我们村存在的种种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因为我们村穷不得以而为之。但张村村民不明白的是,我们都是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中国公民,难道这也是我们倒霉的理由吗?
其实,村民们很支持村庄改造,支持合法的和谐拆迁。《威海市区村庄改造暂行办法》规定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居)委会进行所在村庄的改造建设,不知道要靠卖掉村民世代居住的这块土地的张村是否算得上具备条件。村民们很清楚的是,村庄改造并不是一个村委会能决定的事情。
威海市计划自2007年1月份到2009年12月底,完成49个村共23183户、241.67万平方米的拆迁,新开工面积545万平方米。张村村是在 2009年的计划中。《威海市区村庄改造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市区村庄改造原则上应按照先建设居民安置用房,后实施旧房拆迁的办法进行。
原则归原则,政策还得靠落实。如此大规模的拆迁,张村镇列入和没列入改造计划已经实施拆迁的4个村庄都是采用发放躲迁费的方式来进行的,张村镇的房租价格马上提高了一个台阶。房租价格的上涨,或许跟维持物价的稳定没有任何关系吧。
2008年4月15日,威海市房管局拆迁管理科一位姓岳的科长到张村主持了一场政策解释会。会上列举了威海市诸多的”钉子户”和最后的下场。我不太理解” 钉子户”的含义,更无意做”钉子户”,同时我也支持拆迁,前提就是向政府宣传的那样:”和谐拆迁,让群众通过旧村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增加收入”, “拆一个旧村,建一个精品社区,富裕方便一方群众”。
张村村的拆迁工作目前已正式开始,无许可证拆迁,这是我首先不能同意的:张村村多年来没有保障村里老年人的生活,福利待遇的发放是张村镇最差的,并采取欺骗的手段停发老年人的养老保险,上楼以后生活没有保障,这我同样不能接受:拆迁前恶意破坏村民的居住环境,逼迫村民接受拆迁种行为很无耻:拆迁补偿方案连拆迁人是谁都不知道,评估价格怎么来的,方案的合理合法性让人质疑,拆迁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对拆迁的态度,对和谐的理解更让我不敢同意。
按照政府工作人员的说法,威海市的拆迁是大势所趋,少数人同不同意都无关紧要,这我很相信,因为就这样的违法拆迁,在张村村进行的很顺利,张村镇的镇长、纪委书记、土地所所长、综治办主任等主要领导都参加了签订协议的现场会,只有极少数的村民还没有签订协议,他们能坚持多久,谁也不敢说。但我相信公开、公正、公平才是拆迁的原则,我不敢相信的是”告到哪里都没有用”。
作为一个普通村民,我无丝毫能力阻止”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工作配合,齐心协力加快违法旧村改造的步伐”,我更不敢也无意与政府对抗,我只希望不要是违法拆迁把我人为制造成”钉子户”。
我不幻想能找回当地政府的良心,因为他们连脸都不要了。但我幻想能通过自己的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否则,我只有低下倔强的头颅,弯起不屈的脊梁,熄灭那颗炽热的心,消失!
我们与灾民无异,谁来救救我们?
──转自《中国天网》(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