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旅行有关的移民短讯

张雪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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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讯】学校的春假就要到了,不少读者可能会有旅行计划,有些还计划到国外旅行。在本周的报导中我将向大家介绍两条与旅行有关的移民短讯,供大家参考。第一条短讯是关于移民局最近发布的消息,宣布回美证(re-entry permit)和难民旅行文件(refugee travel document)申请人必须提供指纹和照片(biometrics)。另一条短讯是关于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机构(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发布的一则消息,提醒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在春假期间出境旅行时必须携带的证明身份的文件。下面是有关这两则消息的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美国移民局在2008年3月5日宣布修改I-131旅行证(travel document)申请。根据此修改,从2008年3月5日起,所有申请回美证和难民旅行文件的申请人必须到指定的申请支持中心(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提供指纹和照片以便移民局进行背景调查并在旅行文件中包含这些信息。(请注意,这里所指的回美证(re-entry permit)是指绿卡持有者出境一年以上时返回美国所需要的回美证,即通常人们所说的白皮书,而不是绿卡申请等待期间出境旅行所需要的回美证。)移民局在修改说明中指出将在修改生效后通知申请人到指定的申请支持中心提供指纹和照片。

根据移民局提供的修改说明,年龄在14岁和79岁之间的回美证和难民旅行文件的申请人应当在离开美国之前提供指纹和照片。移民局希望这些申请人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早提出申请以便有时间到指定的申请支持中心提供指纹和照片。移民局将在收到旅行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出收据和指纹通知。虽然移民局敦促旅行证申请人在离开美国前提交申请,旅行证申请同时还对那些在境外提出申请的人士提供了到美国驻外使领馆提供指纹的说明。申请旅行证的指纹费为80美元。根据修改说明,如果申请人需要加急审理则必须向移民局提供特别请求和理由并在申请时同时提交邮资预付的快递回邮信封。

请注意,在上述修改前回美证申请不需要指纹,申请人往往递交了回美证申请后马上就可以出境旅行。由于此次修改,移民局需要取得申请人的指纹和照片来进行审理,所以回美证申请人应当注意在旅行前尽早递交回美证的申请,以便在旅行前有足够的时间提交指纹和照片。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机构2008年3月11日发布了一则消息,提醒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在春假期间到加拿大、墨西哥、百慕大和加勒比海出境旅行时必须携带的证明身份的文件在返回美国时使用。包括美国和加拿大公民在内的所有旅行者现在都必须在陆地和海港口岸出示国籍和身份的证明文件才能进入美国。这些文件包括护照、信得过旅游成员卡(trusted traveler program card,例如NEXUS 或SENTRI)、或出生证和驾照。18岁以下的旅行者可以只出示出生证明。读者可以登录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机构的网站www.cbp.gov了解进一步信息。在此之前从2007年1月起,所有坐飞机出入美国的旅行者都必须出示护照。

在美国有9400多处邮局或其他政府机构受理美国护照的申请。读者可以登陆美国邮局或美国国务院的网站进一步了解申请护照的信息和申请护照的地点,另外读者还可以从美国国务院的网站获取有关出境旅行安全方面的信息。

美国永久居民可以持绿卡(Form I-551)从陆地和海港口岸出入美国。由于旅行所需的文件根据所访问的国家和旅行时间长短的不同而可能不同,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机构希望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核实旅行所需要的文件。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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