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4日讯】(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问:我的邻居在街上和他的孩子玩球。他们用的是棒球,我担心会打破窗玻璃或伤害什么人。我要求他到别的地方去玩,但是他拒绝了,告诉我别管闲事。如果他的孩子把球打进我的窗户,做家长的要付责任吗?
答:一般来说,家长对孩子的行为不负责任。但是照我看,在这个情况下家长要为坏球造成的任何伤害负责。
如我说的,家长通常不为孩子的行为负责。例如孩子到外面去打棒球,一个坏球意外的穿过一个窗户,家长可能没有责任。孩子可能只是不注意或粗心,家长并没有做什么要负责的事。但是如果家长疏忽,不管教孩子,那么他就要负责。
例如家长看见孩子们将球向邻居的房子打去,知道可能打破窗玻璃,却没有采取行动阻止打球或改变地方,家长就是犯“疏忽”罪。法律规定家长要监护他们的子女,当他们疏忽职责的时候法律就要他们承担责任。
根据你的说法,听起来你邻居的行为不像一个负责的家长,他可以被认为是疏忽的。任何人都知道如果在街上打棒球,有可能会打破窗户的玻璃。照我看,在危险性被指出来以后还继续打球构成疏忽罪,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你的邻居都应该赔偿。
问:我有一个半年的租约,在三个月以前到期。我没有签新约。最近我搬回家去住了。房东说我毁约,欠他房租。我没有签下租约,怎么能够毁约呢?
答:即使你的半年租约到期,你依旧和你的房东有契约关系。租约是从月到月的合同,虽然它可以在任何时候取消,法律规定要在一个月前给予取消的通知。如果你没有给予适时的通知,你就是毁约,要赔偿房东因此所受的损失。
问:我是我母亲遗嘱的执行人。在遗嘱中母亲给孙儿留下了 $7,000元。但是她没有产业。我必须支付这 $7,000元吗?
答:不。执行人只是执行遗嘱,把亡者的产业分配给继承人。如果没有产业,执行人没有责任完成遗嘱的条文。
问:如果我不加班,我会被解雇吗?
答:是的。基本上,雇主可以决定雇员工作的时间。雇主可以规定你一周工作超过40个小时,法律只要求雇主给你超过40小时的加班费。
问:我是房东。租房给未成年人合法吗?
答:租给未成年人合法,但是租约可以被未成年人当做“无效”。意思就是说,租约对你有约束力,对未成年人没有,他可以在任何时间毁约。
这个规定有几个例外。有些必需品的合约可以强迫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保证与未成年人签的租约可以强迫执行的最好方法是要他找一个成年人与他共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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