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洪敏隆/台北报导〕什么叫作“法律不外人情”?内政部儿童局与检、审、社政、户政等单位,最近即有具体而且让人动容的解释!
轰动一时的弘安诊所王精明夫妇贩婴案,共牵连全国各地约一百五十个家庭,除大台北地区居多外,南到屏东县、远达隔海的金门县亦所在多有,虽然涉及刑责的当事“父母”,检察官依所涉情节不同,及是否自首等因素,只“轻轻放下”分别求以免刑、缓刑,乃至缓起诉,但“依法”他们当年购自王精明的“亲生儿女”都必须身份变更,而在相关家庭和社工人员心中,如何在法律与人情间“定位”这些婴童的户籍身份,才是真正棘手的核心问题。
关单位 法内施仁解难题
依“户籍法”规定,户籍登记后发生诉讼者,应等“判决确定”后,再申请为变更;现在这一百多个家庭只要家长未构成累犯,士林地检署大都宽容以“缓起诉”处理,个案并逐一获高检署支持确定。但因缓起诉并非所谓的判决确定,儿童局因而发函法务部要求解释,获法务部以“等同判决确定”背书,初步解决婴童身份变更的第一步,同时解决户政机关碍于法令的为难。
但婴童身份变更的同时,原为某某人子女的身份,也就此改变,身份形同弃婴,依法必须由各地社会局带走、安置,但涉案家庭婴童,自案发后皆由原家庭留养,社工员在访视这些家庭时,发现这些父母都对小孩子疼爱有加,都能够给予小孩无微不至的照顾,“就地收养”的确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150个家庭 可望续享天伦乐
例如台北市一对年纪不小的夫妻,一直都没有婴讯,对于现在能有小孩陪伴在他们身边,一直都认为是上帝赐给他们的“恩惠”,但事件爆发后经常失眠,就算作梦也常梦到和小孩子分开,甚至在房子里突然没听到小孩的声音,还误以为小孩子已经被人带走。
法律不外人情,内政部儿童局了解这一百多个家庭所遭逢的困境,决定出面整合后续的身份变更、变更后原地续留养等难题,日前特召集各地社会局、户政及检、审机关开会研议,涉及行政权交由各地社会局统一并主动办理辖内的婴童身份变动、原地续留养,并向所辖法院声请收养,同步解决。
不过与会的检、审代表提醒,行政权责的身份变更、原地续留养,固可由行政系统以专案处理并便宜行事,但考量到我国对收养有一定司法程序,同步达到变更身份与法院准收养,恐仍有适法疑虑待解。
至于未来这一百多个家庭,如何向其“子女”诉说身份的转变,已透过定时的辅导,针对个案家庭状况,辅导如何选择适当时机做身份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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