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6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3月6日报导)一名入境事务主任去年九月在沙头角管制站内非礼一名女下属,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判刑时指,考虑到被告罪名成立后会失去工作和长俸,重犯机会亦近乎零,因此认为毋须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