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观点】 准企业与真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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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讯】中国的地方政府,有人称其为“准企业”,并认为应该设法让它们变回为“真政府”。什么是“准企业”呢?用经营企业的方式来经营政府不是更有效率吗?为什么非要把它们变回“真政府”呢?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今年(2006年)9月12日刊载了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王建的一篇文章〈地方政府办〉,文中说,在中国“分灶吃饭”的财政制度下,地方上政府所属干部得自己养,因此他们的生活条件好坏、工资水准高低,直接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于是,地方政府的行为不像真正的政府,而更像一个企业,称为“准企业”。这个准企业的特征,是积极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建设,创造高速经济成长,以便改善地方财政收入。
  
这样的准企业行为有什么不好呢?或说,积极扩大投资力度有什么不对呢?问这个问题,也就是问中共中央为什么要宏观调控、为什么要把经济降温?这个看起来是行政上的短期问题,其实是问到了中共的经济制度问题。王建在文章里,首先讲到内蒙自治区今年上半年的国内生产毛额(GDP)成长飞快,达到18.4%,工业成长更是吓人,高达29.8%,居全国第一。但内蒙的投资严重违反中央政策,2003年以来新上的电力项目,有一半未经中央审批,钢铁厂更是只有二成是中央通过的。中央为此对多人党纪、政纪或司法处分。但文章中说,内蒙这种违规投资的现象,不是个别地方的现象,也不是个别领导人的问题。意思是说,中央处分地方不听话的官员,并不能解决问题。
  
那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就出在前面讲的“分灶吃饭”财政制度:有办法的地方,官员工资、福利就好;没办去的地方,大家就苦哈哈。因此,违规追求成长不是省、市首长一个人的愿望,是所有干部的愿望;首长不能突破中央限制,还得不到干部的支持呢!王建还举一个例子,说山东在前些年因为不听中央的话,在电力过剩期间,大批组装了中央要求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小电厂。等到组建完成后,恰好碰到全国电力不足的高峰,山东省不但不缺电,还有余电供应河北,风光一时,也成为其他省份“学习”、“取经”的榜样。学习什么呢?学习如何阳奉阴违,避开中央的调控。
  
这样的投资有什么不好呢?因为小电厂耗能比大电厂超出15~40%,污染也很严重。如果各省都这样干了,不但电力会过剩,耗能与污染更严重。而过度投资,还会带来亏损,成为银行呆账。文章主张取消“分灶吃饭”,把财政权收回中央,再分配到地方,呈“收支两条线”的体制,也就是让地方政府从“准企业”变成“真政府”。
  
这样可以解决问题吗?不行。因为如果把财政权收归中央,经济决策权也会收回中央,这样就会回到“改革开放”以前的老路。而邓小平1978年之所以要“改革开放”,就是因为那条路已经走到山穷水尽的绝境上了。
  
中国“经改”走的是“不放弃独裁政权,又要发展市场经济”的路。这条路是条死路,因为早在二百多年前,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就讲过这样一句话,他说他“从没看到比‘市场’与‘政府’更矛盾的两件事了”。中国现在出现的“准企业”问题,就是这句话的最佳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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