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者挑战“潜规则”受压迫处境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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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举报官员贪赃枉法而屡遭打击报复的事情,在中国大陆早已不是新闻,《人民日报》日前刊出的报导中指出,四川的肖启伟、湖南的胡卫民、上海的陈晓兰、哈尔滨的王雪原等几位医界举报者,在他们揭开医疗腐败的盖子的同时,却被业界视为“异类”,称做“叛徒”,因为愤而辞职,或远走他乡,个个陷入了生存困境。

李文娟是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工作了23年的老员工,2002年以来70多次400多封挂号信,实名举报该局使国税流失近3亿元的5项违法违规问题。三年来,她受到了从肉体到精神各种各样的巨大打击,先是在单位被孤立,而被强行辞退,被鞍山公安局以涉嫌“诽谤”而劳动教养,至今未恢复工作。她说:“我是举报人,谁敢用我!”

从举报腐败者的悲惨遭遇,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的堕落与悲哀,有网友无奈的指出,敢于实名举报的人,简直是傻子,实名举报等于找死。因为接待举报的上级部门,按照惯例,并不亲自查实举报信的真伪,大都是将问题推到下面,甚至推给被举报人。

李文娟为举报所遇到危机,并不只在她个人身上,还有恐吓信、恐吓电话,家人不敢出门买菜,孩子不敢上学,母亲差点为之丧命。今年3月,中共央视播出了《举报人李文娟》的新闻调查后,李全家受到全天24小时监视。

《人民日报》的文章中指出,这些举报人的命运令人感慨。他们挺身而出,是个人的觉悟和境界,更是社会良心和正义的召唤,他们的行为本应得到肯定,然而,他们却不能获得正常的生活环境,得不到最起码的公正待遇,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

文章说,当今社会的腐败呈多元化趋势。除了发生在有的官员身上的种种腐败行为外,还有一些行业性、群体性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医疗、教育、司法、税收等领域的腐败,表现形式是吃回扣、收红包、拿好处费、造假账、乱收费、滥罚款。这类行为,对国家对社会的危害相当大。

但它们往往是一种“潜规则”,人们或是它的受益者,或对此司空见惯、不以为怪,挑战“潜规则”者又往往会受到来自社会和当事方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压迫。

在举报事作曝光后处境愈发艰难的,并不仅有人民日报举出的4个案例。

四川武胜县工商局长龚远明举报武胜县主要领导后,4月7日在家门口被黑社会砍断脚筋,头部也受重伤,在此之前,龚远明已经遭受人身威胁,为此他提前写好了遗书,并向上级部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就在被黑社会砍成重伤的前几天,龚远明再次向四川省公安厅递交了实名举报信,但是很显然,上级部门并没有为他提供保护。

李玉春举报山东省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的腐败问题,结果是,李信被“双规”,判决不明。而李玉春于2005年6月被判包庇罪5年。

曾任沈阳市家用电器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的周伟,1998年初举报涉及“宁官村土地案” 沈阳贪官慕绥新及马向东等人,他因此换来两年劳教,5颗牙齿就是被“教养”掉的。“慕、马”倒台后,周伟被提前释放,但待遇终未恢复;2005年6月,老人因病离世。

1995年,原石家庄建设委员会工程处处长郭光允,举报原河北省省长程维高,1996年1月,郭光允被以“诽谤省主要领导”的名义被劳教两年,平反后,郭光允的处分并没撤销,职称待遇等未恢复。如今,这位每天花一半时间治病的老人选择了避世。

河南省舞钢市八台镇党委副书记兼常务副镇长吕净一因反对市委书记李长河两项决策,1996年,因莫须有的罪名“贪污公款3000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刑释后,吕坚持举报李长河的腐败问题。1999年6月18日晚,两名持刀者闯入吕家,吕净一被刺8刀,其妻当场死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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