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北京二十九日电)一对经营饮料批发生意的北京夫妇,向资源回收商购买七万多个可兑奖的可乐瓶盖,准备兑换可乐贩售营利;没想到,可乐公司以活动日期已过为由,不愿送出可乐,这对夫妇也因此背上人民币七万多元的债务(约合新台币二十八万元),还因欠债被告上法院。
“北京晨报”报导,北京某可乐公司去年举办“开盖有大奖活动”,获得四等奖的消费者可凭瓶盖换取一瓶饮料。
去年十月,资源回收商龙某打电话给经营饮料批发生意的焦荣平夫妇表示,他有四万个这种可乐的兑奖瓶盖,虽然兑奖截止日期已过,但焦荣平凭经验认为,代理商与公司的兑换通常可以延后几天。
为保险起见,焦荣平还是打电话到可乐公司:“负责销售的谢主管说可以收,还要求每二十二个瓶盖装进一个小塑胶袋。”
当天下午,龙某又说手头上还有七万多个瓶盖,由于可乐公司表示,只要不是假的都可以收,于是焦荣平就从龙某手里照单全收:“当天,公司还派业务员送来很多塑胶袋子,并表示在两天后送去就行。”
焦荣平和龙某商定,每个瓶盖卖一点四二元。焦荣平认为,一个瓶盖换一瓶可乐,一瓶可乐的售价约为一点六元,十一万个瓶盖就可赚一万多元。于是,焦荣平借钱先支付四万元给龙某,其余打算兑换饮料,批发出去再结账,并写了一张借据给龙某。
两天后,焦荣平夫妇被告知这些瓶盖不能兑换:“他们怀疑这些盖子来路不明。公司有关人员说,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和河北总共有六十万个四等奖,但加上这十一万个,总数涨出来了。”
焦荣平认为,可乐公司当初既然答应兑换,这些瓶盖也不是假的,就应守信用;在焦荣平坚持下,可乐公司换给他四万多瓶可乐,他只好取回剩下的七万多个瓶盖。不过,当他想退还龙某时,对方坚决不肯。
没过多久,龙某将焦荣平告上法院,要焦荣平还钱。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并未约定以瓶盖兑奖成功作为付款条件,因此,焦荣平以未能全部兑奖成功为由,仅同意支付部分款项的辩解不能成立,判决焦荣平须给付十一万多元。
焦荣平夫妇现在不仅一分钱没赚,还背上巨额债务。焦荣平表示,有可乐公司人员告诉他,瓶盖多出来的原因,可能是本该销毁的瓶盖又流了出去:“我希望公司能彻底查一查,到底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不过,可乐公司主管否认焦荣平说法,指公司兑换瓶盖数并未超出六十万个的总数,不能兑换的主因是活动已过期。
这名主管说,公司不认为焦荣平的瓶盖是假的,但他过去兑换的就比一般经销商多,这次又一下子送来十一万个,更是异常:“谁让他大批量收购的,欠条上写清楚兑换后给钱不就行了吗?他只能自己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