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2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电)据长三角十六城市调查显示,今年首季度长三角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人民币五千三百七十五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十四点四。浙江绍兴以人民币七千两百八十一元高居榜首,上海人均收入为五千八百七十元,位居第五。
“绍兴日报”今天报导,中国国家统计局在网站公布今年首季长三角地区十六个城市居民收入调查结果。
这十六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序依次是:第二名台州市六千四百七十元、第三宁波市六千四百五十三元、第四杭州市六千一百九十一元、第六湖州市五千七百四十一元、第七舟山市五千六百九十六元、第八苏州市五千四百七十五元。
第九嘉兴市五千四百五十三元、第十无锡市五千两百九十八元、南京市排名十一,人均收入五千两百四十一元、十二名常州市五千零二十五元、十三镇江市四千零八十六元、十四南通市三千九百九十七元、十五扬州市三千九百五十七元,泰州市殿后,人均收入三千七百六十元。
剔除新增台州市对排位的影响,上海、杭州、宁波、绍兴、南京、无锡、常州、泰州八市与上年同期相比名次不变。
其余七市排位略有波动:湖州、苏州均上移一位,镇江上移两位,嘉兴、舟山、扬州、南通均下移一位。
另据“文汇报”报导,这项统计显示,居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增幅最大。财产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
今年第一季度,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一百四十元,比上年同期提高三十四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三十五点六,占居民家庭收入的比重为百分之二点四。
其中上海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六十四元,江苏八市财产性收入平均为七十八元,浙江七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两百二十二元,浙江分别比上海和江苏高出一百五十八元和一百四十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