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17日讯】从某电台的早间新闻中,听到一则录音报导:山东某地的一位病残农民,生活极困难。在当地政府的一项扶贫助残活动中,他购回了急需的化肥等农用物资。于是,记者前去采访他。这位讲话吐字似乎都已经相当困难了的农民,在记者的录音报导中一字一顿地反复说着:感、谢、政、府、感、谢、政、府、感、谢、政、府……我看不到他的面孔,也看不到他的表情,无从判断他是否发自内心,更无从判断他是痛苦还是快乐。但我心中却有些疼痛,象被一种什么有毒的东西猛刺了一下。
常听人说,我们的民族是个伟大的民族。我们的人民,则更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善良的人民。我不得不承认,这话说得确实正确。不但人民听了要沾沾自喜,颇为受用,管理人民的人听了,就更会喜不自胜。因为历世以来,没有哪个皇帝或官儿怕过人民的伟大和善良。他们最为担心的,却是人民的放刁不善良。换言之,也就是,“伟大善良”是顺民的代称,不“伟大善良”就是刁民的标志了。
我们的民族和人民最为伟大和善良之处,莫过于经常莫名其妙地就诚惶诚恐起来,感恩载德起来,这从近些年出版的众多历史小说或古装影剧中很容易看到。那些膝盖骨特别柔软灵活的臣子或奴才们,是动不动就要跪地谢恩,山呼万岁的,并念念有词曰“皇恩浩荡”。哪怕是皇帝啐在他脸上一口吐沫,他也要称颂不已,叩谢有声。当然,这些只是历史,我们没见过,但现实中似乎这样的事情并没消失。我们的人民在理论上理所当然地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了,但当自己的公仆们为自己做了一点点事情时,却还是要禁不住的去感恩戴德,这真是一件令人十分费解的事情。
当然,现在都21世纪了,跪拜山呼自然是不必模仿了,诚惶诚恐的一颗心却是不可以不有。只是,我又实在不忍心怪罪我们的人民,批评他们太“伟大和善良”,并且指责他们不明白自己作为公民应享有的种种权利。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作为拥有话语权的一方,总是强调后者而忽略或避开前者的。作为“义务”,你是必须要尽的,不尽便是违法,便会受到强制或惩处;而作为权利的那一部分,你要想得到,或者是勉强给予了你一点,你不感谢,恐怕就既不伟大也不善良了。那位山东的病残农民,我想他一定不明白,作为人民的一分子,他拥有哪些权利?作为病残者,公仆们或由公仆们组成的政府,帮助他是否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并且是应该的?
人民和政府,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羊和牧人?统治与被统治?
是人民依政府而存在,还是政府因人民而产生?这问题宪法中规定得很明白,应该是这个社会的一种简单常识。但在现实之中,这样的简单常识,不是人民不明白,而是握有行政管理权的各级官员,也就是所谓的公仆们,他们不明白,或者是不愿意明白,又或者是明白了,但不愿意让被管理者明白。“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古老的,毒害了中国人几千年的专制信条,已经到了该废除的时候了。
给予弱势者应有的救助,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人民是无须感激涕零的。而对社会的弱势群体无动于衷,或者象刚刚废止了的收容遣送制度那样,对弱势群体采取歧视的态度,甚至发展到象孙志刚案那样将无辜者摧残致死,那就不仅仅是政府的失职,而是犯罪了。
当一个社会的人民,也就是弱势群体在享受各种权利,如享受空气雨露一样自由和理所当然时,这个社会才是公民社会。
封建专制制度下的“皇恩浩荡”已经不可能再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但愿“感谢政府”这种本末倒置的翻版现象,也不要再发生了。我们的公仆们,还有媒体记者,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就别再“引导”人民动不动就“感谢政府”了。
转自《民主论坛》2006-05-16(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