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腹 生一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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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徐夏莲/台中报导〕中市妇产科医师李茂盛指出,“借腹生子”目前在台湾是违法的,台湾没有医师敢让病患“借腹生子”,要做只能到国外,发生诉讼的医师,是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怀孕生子,应该不构成“借腹生子”。

孕母搞鬼 中途要“加码”

李茂盛说,“借腹生子”及“借精生子”的纠纷国内外都有案例传出,美国曾发生代理孕母怀孕8个月时,向不孕夫妇要求“加码”,不孕夫妇不肯,她就故意去空气品质不佳的地方猛吸二手烟,吓得这对夫妇不得不就范,但事后打官司控告她,才发现双方当初签约时没有规定到这项,只好再签第二次约。

美国也曾发生代理孕母怀孕到6个多月时,和腹中的胎儿产生感情,舍不得将来和孩子分开,竟然失踪了,让不孕夫妻心急如焚,迄今已有数年,仍不知孩子的下落。

借腹生子出问题,日本也曾发生“借精生子”出问题的案例,不孕夫妇借精生子后离婚,妈妈竟带着孩子到日本某大学站岗连续一年多,扬言要替孩子找到亲生爸爸,原来当初捐精者,号称就是这间大学医学系的医学生。

子像捐精者 他不想当爸

台湾也曾发生医师捐精给自己的好友A男,让A男当爸爸,但A男看到孩子越长越像捐精者,无名火就升上来,竟然要把孩子还给这位医师,但这位医师有美满的家庭和孩子,怎可能要这个孩子,最后A男的妻子只好带着孩子离开。

李茂盛医师呼吁,不管是捐赠者还是受赠者,事先都得说清楚、讲明白。

代孕母被控贩婴 获不起诉

〔记者余瑞仁/桃园报导〕女子吴旻桦与丈夫曾建儒因积欠卡债,与美籍华人周启白签约进行人工受孕,并由吴女担任代理孕母,不料事后双方闹翻,吴女产下女婴将女婴送给日籍华人田中优加收养,周因此控告3人诈欺与贩婴,案经桃园地检署侦办,认为吴女夫妇并无诈欺行为,将女婴交由田中收养,是考量子女最大利益,昨天将全案以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29岁的吴旻桦于93年初上网发现周启白在网路上征求代理孕母言,经与周联系,由吴女以人工受孕方式为周生小孩,代价150万元。

周某于93年3月26日偕妻入境,而吴女则于30日持精液前往桃园市某妇产科进行人工受孕,周某则先后付给吴女53万元。而吴女怀孕后,周的妻子并于同年10月将吴女接往美国待产。不过,吴女指称在美国被要求以周妻的身份前往医院产检,且不得随意出门,因此10天后,她自行刷卡买机票返台,12月3日产下一名女婴。

由于吴女与周某已经闹翻,加上经济仍困窘,再度上网发现日籍华人女子田中优加有意收养,经与对方联系。去年元月与前来台湾探视女婴的田中签下协议,同意对方收养女婴,田中则提供20万元。周某获悉后,隔海指控吴女夫妇诈欺,且与田中进行人口买卖。

检察官胡原龙侦办认为,双方系因故闹翻,而将女婴交给田中优加收养,则是考量女婴的最大利益,并非只求金钱不顾收养者适合与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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