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9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email protected]。
问题三百二十七﹕我曾是台湾来的学生﹐毕业后也没有做H-1B﹐一直在打散工。最近我工作的公司有一个批准了的劳工证﹐是4/18/2001的优先日﹐原来的受益人通过结婚早已拿到绿卡。老板让我取代那个人申请了I-140﹐非常幸运我的I-140 批准了﹐但我的律师不确定我能否申请I-485并付$1,000.00 罚款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您有何高见﹖
解答﹕245(i)并没有详细论述这一情形﹐但在移民局的规定(Regulation)中清楚的规定在这种情形下﹐替换的人是不能享受245(i)的。你只能期待着245(i)能够延期﹐或类似使失去身份的人能否调整身份的新法律。
你的案子的优先日仍然是4/18/2001﹐你使用它来查看你是否有移民签证名额﹐但它不是你的245(i)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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