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4日讯】中国辽宁的网络作家郑贻春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评论,维护中国公民权利,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星期四被判7年徒刑。中共当局含糊的定义所谓颠覆的法律,是为了用来压制评论家和政治对手。
美联社9月23日上海报导,一位中共法院官员和保护新闻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星期五确认,中国法院判郑贻春七年监禁,指控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这是中国今年这类案件中的第三个。
美联社采访中国辽宁省营口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姓马的官员说,郑贻春星期四被判罪,但他不能提供任何细节。他只愿意对美联社记者提供姓氏,而不愿透露全名。
马先生说,“这是内部案件”, 所谓“内部”是中国特有的,用于描述所谓机密的或不公开发表的信息。
位于纽约的保护新闻记者委员会援引消息来源说,郑贻春被指控为“煽动颠覆”,判了7年刑期, 是因为他在被中共封锁的海外新闻网站上发表了文章。
委员会说, 这位前教授郑贻春给新闻网站写了数百篇文章,包括大纪元,一个和法轮功精神团体有联系的网站。
大纪元最近发表了一项对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政策的批评性研究,题为“九评共产党”。
保护新闻记者委员会行政主管考泊(Ann Cooper)说“郑先生只不过是表达了他自己的言论,这是一项所有中国公民都应享有的权利”。
中共当局含糊的定义所谓保密和颠覆的法律,是为了用来压制评论家和被发觉的政治对手。
新闻记者师涛今年4月被判10 年监禁,只因向国外发送电子邮件。中共当局使用了美国互联网巨头雅虎提供的信息,在师涛写了关于中共当局制约媒介的电子邮件之后,对他加以拘捕和定罪。
在7月,中国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一名政治异议者张林先生五年监禁,根据大纪元报导,对张林的判决书明确指控张林两篇在互联网上声援《九评共产党》的文章,触犯了中共当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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