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益晟:荒唐的栽赃 罪恶的表演

——揭露天津610组织利用大港凶杀案导演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卑鄙恶行

郑益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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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3日讯】最近,由天津610与大港油田610组织及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导演了一起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杀人案件,其卑鄙手法与北京搞的精神病人傅玉斌杀亲案如出一辙:就是把因精神病发作造成的凶杀案扣到法轮功头上,然后大造舆论,欺骗群众、煽动仇恨,并利用中共天津市委喉舌报纸——天津日报向全国传播流毒,从而为继续迫害法轮功制造借口。

让我们揭开事实真相,看看它们造谣欺骗、栽赃陷害的罪恶行经。

一 、案情本来十分明显。

2005年7月10日凌晨4点左右,大港油田井下公司职工李艳忠(男,33岁左右),手持菜刀在其母家中将熟睡中的6岁女儿与其外甥砍死,其母幸免于难。案发后,李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案情没涉及外部人员,杀人者又是投案自首,且是第一报案人,所以案情十分明显。这分明是一起因一时神经错乱引起的杀亲案,但经天津“610”密谋之后却栽赃到法轮功头上。

二、荒唐的栽赃。

天津邪恶的610组织将李艳忠杀亲案栽赃到法轮功头上的依据是什么呢?用他们自己的话讲,就是公安从李某(应该是李母)家里搜出了法轮功书籍,所以就断定李某是练法轮功的,是法轮功“造成的又一家庭惨案”等等。为了让人们相信李艳忠是因练功而杀人,就把从“李母”家里搜出有法轮功的书说成是从“李某”家里搜出有法轮功的书。这一字之改,再加上编造的李某“已练功九年”的谎言,就有了一定的欺骗性。但这是多么荒唐可笑的栽赃!

如果把有否法轮功的书作为李艳忠练功杀人的依据、就可嫁祸于法轮功的话,那他家里可能还有毛着、邓选、三个代表之类的东西,是否也可说他是因看了毛着、邓选、“江三句”之类而去杀人的呢?中共各级官员中,每年都产生成千上万的腐败分子与害群之马,也有大量的杀人犯出现,这些官员家里都存有毛着、邓选、江邪恶的小册子,是否也可说他们是因为学了这些书才造成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因为这些腐败分子与罪犯成天高喊三个代表。当然,江泽民原本就是中共最大的腐败祸根与邪恶头子,是迫害法轮功的大魔头与罪魁祸首。

三、李艳忠根本不是法轮功修炼者。

天津610与大港油田“610”及天津日报一口同声的造谣诬陷说:李艳忠是“一法轮功练习者”,这是法轮功“造成的又一家庭惨案”等等。这完全是无中生有,栽赃陷害。事实是,李艳忠根本就没有炼过法轮功,是他母亲在法轮功还没遭迫害时跟着练过。书也是在他母亲家发现的,而不是在李某本人家。从他所在单位到街坊邻居没有一个人看见他炼过功,况且整个矿区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没见到李某参加过学法炼功。这些事实说明,李艳忠根本就不是法轮功修炼者,不知天津日报说李艳忠“练功九年”从何而来?又从何年计算的?

至于李某的母亲,为了祛病健身,曾于97年下半年开始学练法轮功,虽有时去炼功点参加集体炼功,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99年7月.20日法轮功遭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后,李母在强权高压下因害怕就不敢炼了,放弃了,但从良心讲,她可能不忍心把大法的书销毁掉,所以真在她家发现有法轮功的书,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这与李艳忠精神病发作杀人没有任何关联。

很明显,造假者是把李母练过功嫁接到李某头上,“练功九年”的谎言也是由此造出来的。

四、对李艳忠杀人起因的剖析。

根据我们调查分析,引起李艳忠杀人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1、李某平时性格孤僻、情绪低沉,有时说话怪异,精神显得不够正常。这也是造成他与妻子感情不合的主要原因之一。李某有家族精神病遗传史,(天津日报强调说:李某家族没有精神病遗传史)其父早亡,死前就是精神病患者。象李某这种人极易因受刺激而引起神经病发作。

2、案发前,李某的妻子早已向李某提出离婚并已经抛下六岁的女儿离家走出几个月之久,现李及女儿与其母在一起居住。家庭的破裂,妻子的出走,生活上的苦恼,给李某的精神造成一定的刺激与压力,这是导致他精神病发作的主要因素。
3、据说案发当天晚上,李曾喝过闷酒(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是滴酒不沾的),酒后也能使人精神失控、错乱,尤其对他这种人更会起到加速的作用。

以上原因应该是造成李艳忠精神错乱凶杀自己亲生幼女的真正起因。如果他不是一时神经错乱,怎么会平白无辜去忍心残杀自己的幼女和亲外甥呢?如果不是后来头脑又清醒了,怎么会停止对其母的凶杀并且主动的去投案自首呢?《天津日报》在报道中也讲,“李自称:当时觉得脑海里充满了杀人的念头,思想被一些不好的生命控制,就象不是自己的思想一样,他就控制你的思想,叫你去做杀人、自杀等事情。”这不就是精神病患者发病的症状吗?无论李某是否有精神病史,其自述已无误的表明他当时是个精神病发作者。

我们之所以剖析李某的杀人起因,也是说明李某杀人是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何况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是绝不会杀人的,因为炼功人修的就是“真善忍”,只能行善做好事,是不允许杀生的,这在佛法《转法轮》著作中有明确要求。可见这种故意给法轮功的荒唐栽赃是多么卑鄙无耻!也只有最无耻的流氓才可以干的出来。

五、江氏帮凶的罪恶表演。

李艳忠杀人案发生后,天津市的江氏集团帮凶为了达到栽赃陷害法轮功、向上邀功请赏的卑鄙目的,就极力进行罪恶的表演。

1、扑风捉影,快速栽赃。天津610自从得知在李母家搜出法轮功书籍后,喜出望外,认为抓到了打压法轮功的证据,就快速进行了栽赃安排。自7月10日案发至7月15日让天津日报作出报道,相隔仅5天的时间,就一口咬定李艳忠是“一法轮功练习者”,是法轮功“制造的又一家庭惨案”等等,将流毒传播到全市、全国。其速度之快,不同寻常。大家知道,要对一起重大杀人案作出明确结论,必须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审定后方可,否则其它部门是无权表态与正式宣传的,但李艳忠杀人案却恰恰相反,可见,中共天津610组织迫害法轮功是不择手段的,这也是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表现。

2、层层传达,大造舆论。以大港油田610的名义,向各基层保卫部门布置传达,要求基层单位把杀人案传达到每个职工,对缺席者还要打电话到职工家里补上这一课,以煽动群众仇恨法轮功。有个王姓女士说,她接了女儿单位的三个电话,口径一致,都说:练法轮功的连亲人都杀等等。一时间传遍了油田的大街小巷,无人不知。

3、警察入户,恫吓干扰。与镇压初期一样,警察与街道居委会积极紧跟,包片入户,以登记户口与检查安全为由,到法轮功学员家进行骚扰、恫吓,借以打压法轮功修炼者。

4、媒体跟进,欺骗世人。小至基层海报、简报,大到天津日报,都紧密配合,以造谣的看家本事,歪曲事实,编造谎言,栽赃陷害,毒害世人。为继续迫害法轮功制造借口。

5、监押亲属,另有图谋。李艳忠杀人案本与别人毫无关系,但当地公安部门在案发后却把李某的母亲和在外打工的妻子带走,连续监押数天,很明显是为栽赃陷害法轮功耍流氓把戏,想从其母和妻子口中取得栽赃证词,为天津日报的谎言报道及制造栽赃陷害案服务。

据大港公安局内部人士向知己者透露,凶手李艳忠不是练法轮功的,这是在演戏,利用这事给法轮功造假,打击法轮功。这就是中共江氏集团一贯的流氓欺骗行为。

李艳忠杀人栽赃案是中共江罗流氓集团对法轮佛法犯罪的又一罪证,也是它们继天安门自焚案、傅怡斌杀妻杀母案、关淑云杀女案等一系列杀人栽赃案后对法轮功的又一栽赃迫害表演,是谎言欺骗的又一真实写照。有消息说,连610的总头子罗干也对此案作了批示,要求在全国大力宣传,打击法轮功。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反对与诽谤佛法、迫害修佛之人,是会遭恶报下地狱的,中共江罗集团及其帮凶对法轮功的一切迫害恶行必将受到历史的惩罚与上天(神)的彻底清算,这一天已指日可待,一切做恶者也必将遭到天理的报应与人民的审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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