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来涉诈骗案5被告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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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8日讯】均来集团前董事总经理戴志华等5人,被控串谋伪造屯门茵翠豪庭买卖交易,诈骗多间银行的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各人当庭释放。

法官表示,无足够证据证实5名被告串谋诈骗银行贷款,骗取楼宇按揭及回赠,因为不能排除均来集团的两名被告,确实给予其余3名被告买楼优惠,令他们毋须在置业的前期供款,而有关楼按贷款一直有偿还,故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但法官批评控方一名律师证人没有尽做律师的责任,将大部分工作交给职员,他要求律师会调查事件,以免日后再发生同类事件。

被告之一的鸿运地产前主席田国强表示,他会继续从事地产业。由于官司缠绕两年,令他面对很大压力,现在恢复清白,他感到开心。

事发于03年5月,均来集团陷入财政困难,旗下楼盘茵翠豪庭及爱琴湾双双被银团接管,约260名楼花买家顿成苦业主。控罪指5名被告于02年1月至03年5月,伪造4宗屯门茵翠豪庭交易的临时及正式买卖合约,先后诈骗廖创兴、东亚及中银及美国银行(亚洲)4间银行逾1200万元楼宇按揭贷款。但买楼的首期及按揭还款全部由发展商偿还,而物业的拥有权一直属于发展商,从来无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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