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5日讯】(亚洲时报记者林绮慧4月4日撰文)香港—“制定政策的香港官员缺乏平等意识,应先受有关教育。”曾在极具争议的情况下遭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解雇的前平机会行动总监余仲贤在接受亚洲时报在线专访时,炮轰香港特区政府官员,指香港官员很多时在制定政策时,根本没有考虑不同社群需要。他表示,除了要向社会大众灌输平等意识外,先让官员有平等意识更为重要。
北爱尔兰小数族裔委员会行政总监余仲贤指,香港特区的官员一直缺乏平等机会意识,最明显的例子是,香港教育署(现已并入香港教统局)在《性别歧视条例》1996年实施后,并没有自动调整存有性别歧视的中学派位方法,最后在法院裁定违法后,才被动地作出调整。
教育署自1978年开始,在中学学位分配中实施“男女分队”,将男女生分开两条队来排队,若一名男生的成绩明显较女生逊色,仍可以优先拣选学校,而各中学亦有固定的男女收生比例。
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1999年6月公布调查指,这种中学派位方法存在性别歧视,但教育署仍没有改善有关政策。其后,平机会2001年代表申诉人入禀法院,高等法院在同年6月裁定,教育署制定的中学学位分配机制,违反《性别歧视条例》,教育署才改变沿用23年的机制。
余仲贤指,香港政府官员应该有平等概念,在制定政策是便要考虑到如何对待不同组别人士。他称,外国官员一般都会受培训,在制定政策要先考虑到不同社群需要。
也有意见认为,香港政府官员缺乏平机意识,跟政府的政策指引中没有平等机会的条文有关。前香港卫生福利局副局长黄碧儿2001年曾公开表示,政策局在制订政策时检视的准则,只包括新政策是否合符经济效益;有否违反《基本法》;有否抵触人权法,她希望日后加入性别的考虑。
不过,余仲贤认为,“法律只可以规范人的行动,不可以改变思想。”他指,平等法例只可产生保障作用,不会令情况有改善,要令社会上的不平等情况有改善,重要的是要有政策配合和教育,来改变人的态度,教育正是平机会主要工作之一。
对于香港政府刚结束咨询的“立法禁止种族歧视”,余仲贤指,香港政府开始关注种族歧视是正面的,但立法内容却仍未达到标准要求。
他举例指,现时平机会负责执行的《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及《家庭岗位歧视条例》中,均赋予平机会就歧视行为为投诉人提供法律协助,包括向法庭提出申诉,但在“立法禁止种族歧视”的咨询文件内,却没有这项协助,受种族歧视人士只可自行循民事程序讨回公道。
余仲贤认为,“香港政府处理不同的不平等条例应该相同。”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6条订明,“人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且应受法律平等保护。”
“立法禁止种族歧视”咨询文件内并没有将从中国内地的新移民人士纳入草案保护之内,余仲贤认为香港政府这个做法,很可能是要避免引起政治问题,因为新移民与香港本土人是同一种族。不过,他指政府应另外立法保障来自中国的公民,这是指所以没有或仍未取得香港居留权的中国居民,包括单程证到香港、旅游、公干或探亲的中国公民。
余仲贤指,华人占香港总人口九成以上,加上香港较商业化,种族冲突会较淡化,但种族歧视确实存在。他举例指,回归中国后香港政府推行母语教学,有些原本可适合印巴籍学童入读的英语学校也改为母语教学,较富裕的还可以到学费较高的国际学校入读,受影响最大的是较贫穷的学童,减少了这些不懂广东话的印巴籍学童的求学机会,对他们将来就业会造成很大影响。
余仲贤在2003年曾被当时的平机会主席胡红玉聘为行动科总监,原订于同年11月履新,主要工作是完善已有的《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及《家庭岗位歧视条例》。余仲贤拥有法律学士学位,获北爱尔兰政府委任为法律专家小组成员,协助将各类平等法案草拟成草案。不过,在履新前,余仲贤突被新任平机会主席王见秋辞退,理由是王见秋认为余仲贤在上任前接受传媒访问,就订立反种族歧视法例发表意见,“与余的身份不符”。在一连串风波后,最后王见秋本人也被指涉及收受双重利益、涉嫌泄露含私隐之机密资料,并在公众压力下宣告辞职。
今年2月,由香港特首委任的平机会独立调查委员会公布余仲贤被提前解约事件的调查报告。报告称:王见秋解雇余仲贤的决定“没有问题”。(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