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WTO架构两岸经济合作 台湾权益才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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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三十日电)“连胡会”让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备受关注,先前外传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与连胡会谈及的两岸共同市场都难实践,站在台湾的立场,两岸唯有回到世界贸易组织 (WTO)架构下对等、互惠合作,才能保障台湾权益。   

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昨天会晤后发布新闻公报,谈及将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加强投资与贸易的往来与保障,并在促进恢复两岸协商后,优先讨论两岸共同市场问题。

经济部次长尹启铭指出,在经济整合进程中,“共同市场”是比“普遍优惠关税” (GSP)、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程度更深的整合,涉及经济体之间货品、资本、人员、技术的自由移动,并不容易达成。国际间许多以“共同市场”为名的经济合作,实质上多停留在关税同盟阶段,两岸要谈共同市场,“路途非常遥远”。

经济部国贸局主任秘书何裕良说,两岸之间最好的经济互动方式,还是回归既有的 WTO架构,两岸原就是 WTO会员体,双边经济关系又很密切,唯有在WTO架构下依对等、互惠原则,透过咨商寻求共识,才能确保台湾的国家地位不被矮化,国家权益也才有保障。

根据关税暨贸易总协定1994年第24条释义书,以及WTO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第5条规定,WTO会员体之间有权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或其他类似协定,以增进双边经贸合作关系。就法理而言,台湾与中国的确可以在WTO架构下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但两岸情势与具体效益仍待审慎评估,经贸官员对此态度低调。

多位官员一致表示,推展两岸经济合作,不一定需要订定任何实质协议,WTO多边机制对台湾最有保障。

经济部次长陈瑞隆表示,中国在 WTO架构下开放的 市场项目,台湾可以放心地善加掌握,但超出 WTO规范 的临时性措施或市场开放,就比较让人担心,日前中国提到愿开放台湾农产品登陆就是一例,台湾必须注意中国市场存有的不确定风险。

何裕良表示,台湾会积极参与 WTO新回合谈判,争 取对台湾最有利的措施和待遇,同时继续与其他国家洽签FTA;若遇有两岸贸易障碍,台湾也会善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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