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28日讯】〔自由时报编译卢永山╱综合27日外电报导〕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上周六在“2005年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指出,营运不佳的国有企业,将在4年内完成政策性的关闭破产,政府不再予以融资,这项规划已获国务院通过。分析师指出,这意味4年以后,国有企业将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点上,按照市场规律,依法(企业破产法 )实施破产。
媒体引述邵宁的话指出,为使营运不佳国有企业平顺地退出市场,中国政府在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破产资产处置、银行坏帐核销方面制定了特殊政策,而实施政策性破产后,国有企业变卖的资产,将先用于安置员工,依法破产的资产先偿还债权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年来先后对3377家营运不佳的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受波及员工达620万人。
目前中国仍有1800多家营运不佳的国有企业需退出市场,这些企业多半处于偏远地区的军工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预料受波及员工将达281万人,并将迫使中国政府设立的华融、长城、东方、信达等4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移转四大国有银行高达1.4兆人民币(1690亿美元 )坏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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