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卡奴海外连线报导(中央社记者刘正庆约翰尼斯堡特稿)南非国会十月通过信用借贷法案,贸工部官员表示,根据法案,核发信用卡的金融机构须依照消费者能力提供一定的信用额度,利息计算也须与基本放款利率保持一致,持卡人如果信用不佳,将被信用管理局列入黑名单而无法取得贷款。
南非信用产业总产值约三千六百二十亿锾 (约新台币一兆八千一百亿元),使用现金卡和信用卡消费的比例约占百分之五十。贸工部官员鲁丁表示,预计明年初生效执行的信用借贷法,主要目标是平衡发卡机构和持卡人之间的权利,因为在南非,高收入群体较能轻易取得更多的信用,反观缺乏保护的低收入消费者,则容易被列入黑名单。
鲁丁指出,如果发卡机构事前未能落实有效评估而与消费者签定信用协定,发卡机构将为损失的成本负责,消费者如发现信用卡合约资讯有误的话,也可据此逃避债务,这项法案旨在检讨目前的信用借贷实务运作状况。
根据新通过的信用借贷法,南非将成立全国信用管理局 (NCR),负责审核和管理所有发卡机构注册登记事宜,未登记而与消费者签定任何信用协定的银行或其他大规模连锁商店,将被宣布为不合法且无执行力,另一方面,发卡机构同时必须提供信用交易明细给NCR,交由NCR保存所有的信用协定。
与发达黑人经济力法案 (BEE)密切相关的信用借贷法,看似对黑人占多数的低收入消费者有利且对发卡银行不利,不过,如果持卡人不妥善管理自己的信用账户,未能在六到六十个月内支付消费本金和利息,银行有权将持卡人列入债信不良的黑名单内。
发卡机构和NCR也会将持卡人债信不良的纪录周知任何企业,让持卡人无法在任何地方开立任何银行账户或取得贷款,如果持卡人要将自己的名字从黑名单中移除,一般需时五年,即使想提早解决债信不良的纪录,也是一项长期且充满挫折的过程。
和台湾现金卡、信用卡发行泛滥的情况一样,发卡机构强制销售手段和促销广告,也让不少举债以支撑高档生活方式的消费者,陷入高负债的“卡奴现象”。
标旗银行 (Standard Bank)信用卡部主任奥尔森对此表示,新法实施后,发卡机构将对信用卡循环利息和信用额度有所限制。
奥尔森说,以信用额度四千锾、循环利息最高限制三千锾为例,持卡人的债信便定死在七千锾,只要不超过这个金额,持卡人可以选择六到六十个月内分期摊还本金和利息,也可以卡养卡,但信用卡的债信总额始终限制为七千锾。
也就是说,使用信用卡的消费者还款期限拖得越长,偿还本金额度越少,根据合约缴交的利息就相对增加,但是,仍然限制在三千锾范围之内,如果在最高期限内仍无法付清本金和利息,持卡人只能等着法院的传票,永远被打入债信不良的黑名单内难以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