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博客族崛起 言论道德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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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常鹏编译报导)2004年间兴起的博客(Blog)现象,以其有别于传统媒体的报导内容与方式,已使得博客旋风在美国总统大选造势期间造成极大影响。但因其问世不久,且缺乏行为规范,是否能成为新的媒体形式?尚有诸多道德问题待商榷。

据《美联社》报导,当杰洛米-阿姆斯壮(Jerome Armstrong)开始担任霍华-狄恩(Howard Dean)角逐民主党内总统提名之竞选顾问时,他认为道义上他个人应该中止在网志上发表政治评论。

他说:“如果我受雇于客户,我就不会在网络日志上透露相关讯息;这是我个人的准则。”“但我没法要求任何人都跟我持同样态度。”

Blog是Weblog–网络日志之缩写,译为“博客”或“部落格”。据Pew Internet与American Life Project之调查,美国27%的成年人会上网阅读“博客”。媒体专家亦表示,博客的读者群许多是政策制定者和具舆论影响力的人,因此博客的影响力不容小覻。

目前有许多博客族(blogger)反对建立道德标准的观念,他们认为个人有权决定自己认为对的作法。毕竟,网志的范围包罗万象,从对总统选举的评论到日常生活的点滴都可涉猎。

哈佛大学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中心(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研究员大卫-韦因伯格(David Weinberger)就认为:“博客很像是与人谈话,你不能把谈话以伦理加约束;否则,你和好友的对谈会变得生硬而疏远。”

然而,也有其他的博客族倡导建立书面准则。
为职业新闻人学会(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制修道德规范的网站发行人强纳森-杜伯(Jonathan Dube)敦促博客族依循规范,遵守:公平诚实、不伤害他人及自我负责等原则。

博客老手丽蓓嘉-布拉德(Rebecca Blood)则传播她主张的准则:揭发侵害利益之情事、公开更正任何的错误报导,以及刊登来源资料之连结等。她说:“我清楚地知道,道德标准的建立对于博客个人的信用会有所贡献。”

博客不同于主流新闻之处在于,他们的报导或评论不一定以客观为取向,任何人读过几篇同一作者的文章便会知道他的立场。

除了政治圈外,商业市场也找上了博克。
一家名为Marqui的公司以每月800美元的酬劳聘雇约20名博客作家,发表关于该公司及其产品的评论。Marqui表示负面的评论也被允许,博客个人也可以公开谈论其待遇。

现今许多新闻机构对于编辑与商业的操作均有正式准则可循;而新闻学校与专业学会皆以教导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职志。然而,虽然新闻与博客之间的分野有模糊带,但博客族总不喜欢人们称其为新闻工作者。

许多博客族相信执行的标准最终将不可避免,即使它并不一定以书面正式的呈现。

纽约大学新闻系教授杰-罗森(Jay Rosen)也属博客一族,他说:“在某种程度上讲,博客现在正历经一段新闻界于20世纪初期时所渡过的阶段。”那时报纸媒体刚开始从政党中脱离而独立出来。

罗森表示,在某些方面来讲博客又已超越传统新闻报导的规范。例如,没有提供来源资料连结的博客作者,不会被读者重视;而一般的新闻界则无这种政策。

一位资深报纸专栏作者丹-基尔摩(Dan Gillmor)则并不担忧,他认为:想要拥有读者群的博客族,会自愿采纳公正、完整、准确与透澈等报导原则。他说:“目前没有人受制于这些规则。但我认为,博客族若想要被人认真看待,某些基本的规范将会出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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