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4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email protected],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六十二: 本人是美国公民﹐两年前将女儿夫妇申请到美国来﹐经济担保书是我与我丈夫负责的。去年﹐女儿同她丈夫离婚了﹐但那男人好吃懒做﹐身体又不好﹐近来见过医生后﹐医院将他的医疗费单寄到我们家来。请问我可否取消对他的移民经济担保书? 我不想做他的经济担保人﹐这样下去﹐担心会被他害死。另外﹐他与我女儿结婚﹐其实真正目地是想来美国﹐我感觉他有骗婚的计谋﹐我将如何应付?
解答: 你一旦签了I-485表﹐你就有责任为受益人的经济负责﹐保证他不成为政府的负担﹐直到
(1) 他成为美国公民; 或
(2) 有了每周40小时的工作; 或
(3) 永久的离开了美国﹐ 或
(4) 他死了。
所以离婚并不解除你担保的义务。换句话说﹐你把他担保﹐办到美国来了﹐你要负责他的生活﹐直到以上4个条件之一成立了。你不能撤回已经签了字的担保书﹐就象买的房子成交了﹐就不能不要了﹐除非你能证明这里有做假行为。
从现实中﹐证明一个人”骗婚”在拿到绿卡后就比较难了﹐尤其是派生受益人的情形﹐除非你有很好的证据。你”觉得”是不够的。
用I-864表﹐政府将”移民可能是’好吃懒做’的风险”成功的转嫁到担保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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