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择:实践“以德治国”

何天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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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讯】中国大陆政权中央领导人宣布的“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施政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以来最明智、最崇高的理想。如果政策贯彻落实,不但中国统一没有问题,人民团结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因为这是公道,不是霸道。公理、正义的力量较武器强。专靠武器镇压是不会长治久安的。武器是无意志、无正义感的对象,不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吗?试观美国是多种族、多信仰的多元化的国家,人民在实际的以德、以法治国下,享受自由、平等、人权的幸福,也成为二百多年来许多在极权暴政下受害者的避难所与乐土,笔者也是身受其惠者之一。(1)所以“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正确性是有例可鉴,不但可以堂堂正正大力实行,且是中华同胞殷切期盼出现的黎明。

“德”的真谛

“德”的来源,出于人性。人有辨别是非、善恶之心,即良知或良心,以及同情他人疾苦的恻隐之情。(2)许多慈善为怀,施财济贫的慈善家,或为同胞幸福,反抗暴政的仁人志士,或在蛮荒部落中服务的宣教士等等,都因为良知的驱使,对人类作出巨大贡献。因为人有良知、理智,为万物之灵,是高尚尊贵的;人除生存外,尚有寻求生存意义的本能,远非禽兽可比。(3)一切暴君、暴政却都低贬人的价值,不将人作为人。在人性中,除了德(善)性的良心外,尚有罪(恶)性的恶心,人的许多罪恶行为,都是无可否认,罪性的表现。是非、善恶的判断,明智人的内心自有定见,并不依赖外在潮流的标准,即所谓政治性的正确(politically correct)。否则在邪恶的政权下,人人岂不都要随伙劫财灭命吗?当然,确有许多随伙劫财灭命的人,否则暴君个人孤掌难鸣,怎能干出滔天大恶。这里便给我们知道,人的德性非常薄弱,遇见自身安全或利益受威胁时,便受压制。所以良知辨别是非、善恶,在明白事实,不受外在压力或引诱时方才正确。今天许多在暴政下当官、当兵的人,很难依照良心自主,只得唯命是从,说违心话、做违心事,但除不了内心的愧疚与自责。一旦情势转变,外在压力放松时,良心便起作用。这在六、四学生民主运动时便可明白。许多团体包括人民日报,本来认为是可靠的工具,大为激动,上街抗议,为正义请愿。人的良心在天赋人性中只可压制一时,无法根除。

再之,道德没有新、旧之分,只有真、假之别。数千年前的人认为欺骗、偷窃、强奸等等是不道德的事,今日仍然认为是不道德的事。因为人性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道德若不出于人的天良,先天一致的本性,而另立外在的标准,便不是真道德而是假道德。(4)不同社团或环境不能将人的是非之心改变。若有改变,只是表面暂时的,不是内心永久的,多因误信谎言而致。有些人为了遮盖罪行,将“假道德”作为“新道德”包装,自欺欺人,不难识破。善者不霸,霸者不善,“善霸”一词是自相矛盾的,由于假道德的标准而出。另一掩饰罪行的方法是主张“只求目的,不择手段”,认为只要目的是善,可用恶的手段完成。这“以恶成善”的论调是荒谬的。因为恶的手段在先,能否达成善的目的尚不确知。目的只是人的易变意念。譬如有人说﹕“我要用恶手段诈取千万元作济贫善事。”当他获得此款时,瞬间转念说﹕“这些钱何不自己享受!”但恶行的祸害已成为历史事实,无法摆脱。善的目的必需用善的方法完成,动用恶的手段,便会将善的目的勾销。因人有善恶二性,故也不能将人分为善人与恶人。所谓善人者可能作恶,所谓恶人者可能变善。我们只能判断行为本身或善或恶而已。“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非草木,焉能无情。人为父母所生都有共同的愿望,即安全满足,自由幸福,受人敬爱,理想成功。反之也有共同的恐惧。人总是人,人也有共同的局限,不能避免生老病死。人生短暂无常,一次交通失事,或一个细胞变质,便可能夺去我们的生命,所以地位、权势、财富都是身外之物,不能永远持有。由于人的自知之明,可以将自己与别人认同,站在同一“人”的地位上,推心置腹,伸出同情之手,减少别人的痛苦,发挥自己的德性。我们都是生命道路上的同路人。益人便是益己,欺人也是欺己。人若没有这点自觉,因着占有社会上风,便会自高自大,与大众脱节,无视同胞疾苦。仁慈之心是真正的智能,残忍之心是无比的愚昧。

“德”的表彰

“德”的表彰以公正、公平为首要。“人者心之器”,公正便是将心摆正作诚实人,问心无愧,无惧人的议论与指控,以是为是,以非为非,不以私利作为判断的标准,不偏袒权大势强的一方,紧握真实善良的一方,即择善固执。公平即“人我平等,人人平等”。不论孔子说﹕“吾所不欲,勿施于人”,或基督耶稣所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都是平等观念的发挥,人际关系的金科玉律。你不要人抢夺你的财物吗?哪你怎可抢夺别人的财物?!你不愿人欺骗你吗?哪你怎可欺骗别人?!道德是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力量,若人人彼此欺骗,没有信用,社会是无法运作的。德的最高表现是无私的爱。人人相爱相助,便有人间天堂;人人相恨相斗,便有人间地狱。(5)

“法”的功效

“以德治国”是原则,“以法治国”是运作的方法。因为“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是合乎公平、公道的。首先,法的制立必须合乎“德”的标准。一切不合标准或存有双关意义的字句都该铲除或改正过来,诚诚实实地表明公正、公平的目的。立法工作必须光明正大,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为目标,不偷偷摸摸制造出来。立法的程序要严谨,以能获得广大人民意见自由参与及共识。法律有奖善罚恶的功用,不过只能管制人的行为不能管制人的内心。恶的意念表现于行为时才受法律的制裁。但恶的起源乃在于人内心的骄傲、自私、贪婪、邪念、残酷、卑陋等等罪性。“法”最多只能阻止败坏的行为而不能产生道德的意念。在这一方面宗教的功能可补法律的不足。因为宗教信仰能在人的内心起弃恶就善的作用;在内心层次便得到自制自律,不必在既有恶行时才受责罚。宗教兴旺则社会道德相应提高,宗教衰微则社会道德相应低落,已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崇敬神与珍重人是相辅并行的。西哲曾言﹕“与上帝为敌者必非人的真正朋友”。有些人以为只要否认神的存在,否认死后审判等,便可为所欲为,没有顾忌,自以为拥有犯罪许可证,其实是鸵鸟政策而已。这些人愈多,社会愈可怜,人类愈悲哀。尊敬神(6),认识自己,作内心自省的悔悟是宗教治本之道,外表行为的管制是法律治标之路。但在这罪性膨胀的世界,法律对行为的管制是必需的,应该善自为之,不将无罪的作为有罪,不将有罪的作为无罪,不让暴力横行无忌。先进国家的宪法限制政府自身的权力,以免滥用成为暴政。(7)并且实行立法,司法,行政各自独立,公正、公平处理。

“治”的目的与范围政府是治理国家的机构。治理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令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侵犯,人民能自由平等相处、交往或交易。政府是由人组织的,因为人的本身渺小有限,所以政府的功能也是有限的。政府有它职责的范围,换言之,它有该作的也有不该作的。执政者若明了政府的职责,便可“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执政者不该神化政府,认为万能,可以无所不为。(8)不论将个人或政府神化都是幼稚荒谬的。人的见解或工作都有限度,不能等同创造万物之神。若有人要神化偶像,是他们自己个人私事,万不可强迫同胞接受,否则偶像破灭,便会无地自容。当年林彪及四人帮等都是“造神”能手;造出来的偶像岂不丑态毕露,带来“十年浩劫”,终被坟墓吞灭,证其为伪吗?!

什么是政府不可为而当止的?其一是改变人性。政府无能改变人性,所以不该有此企图。一切改变人性的工作必然徒劳无功。数十年前中共大唱塑造“新人”的美曲,还有以“新人”为名的杂志。试问改造出来的“新人”今日在哪里?又今日中共政府官员的腐败远超国民政府时代的情况,“新人”又在哪里?许多民主人士或宗教信徒,经过一、二十年的“劳动改造”,出狱后,不是更忠于自己的信仰吗?又因身受其害,不更坚决抗暴意志吗?其次,政府不该干涉人民内心的思想、意念、判断、信仰。这些都是个人的精神(灵魂)活动,是政府无能干涉的。经过半个世纪以上的洗脑工作,中国人民不是更向往自由、民主、平等、人权吗?这些西洋社会的美果只不过由彼此平等相处的道德观念衍生而已。垄断与特权是不道德的事。政府可以控制人的身体,但无法控制人的灵魂。精神活动的主要目的为要寻求真理,这是人人自由的选择,政府不能强迫。各国共产政府曾将马克思的计划经济理论作为真理,但经过苏联七十多年的尝试已告失败,而在中国也已转向自由化的“市场经济”,才有今天的成果。广大人民参与的经济活动远胜听命少数掌权人的计划,故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没有可行性,已证为伪。昔日有人愿为主义牺牲,今日则不惜为钱财冒生命危险。另一被共产政府“神化”或“真理化”的是科学主义,将科学的有限范围视为无限,将科学相对性的理论作为绝对性的真理。(9)以科学作幌子令人折服成为欺骗方法之一。共产政权采取无神论作为官方信仰,是一败笔。宗教活动与人类历史俱来,是天赋人性中发挥的功能。毕生研究历史的学者汤恩比,晚年时在“历史研究”中的结论说:“人类的历史在本质上是一部宗教史”又说“宗教掌握了人类生存奥秘的枢纽。”(10)西方基督教“一神”信仰产生民主(德先生)与科学(赛先生),且因工业革命带来财物富裕,不可否认,优于东方“多神”信仰。“无神”信仰则是西方文明中的旁门左道,中共却拾来作为国宝。树好果子好,树坏果子也坏。

中共的路向

中共经济改革开放后,让人民有权享受自己劳动的报酬,确是好事。但不要忘记,即使人民个个丰衣足食,如无自由,没有发挥高尚理想或情操的机会,也是无法满足的。许多西方国家的监狱建筑与监犯的伙食都较优于落后地区的一般农民所有,但这些农民没有自愿出来坐监的。又在经济发达的国家,每年都有许多生活无虑的人自杀,可见除物质以外,人的精神需要满足。中共也在锐意发展原子武器及导弹,以为这样便可挤身列强之中,以武力相持;不知危险便在这里,当对方知道它将使用核弹时,可能以数十倍强的火力反击,因此引起民族的大灾难,大毁灭。人民在中共黩武力的政策下生活是不安全的,不但个人实行人权时,可被逮捕,且有集体毁灭的可能。

中共缺德治国的惨痛教训

纵览中共超半世纪血淋淋的治国历史,中国人民的心情都非常沉重。除历史记录外,今天仍有千千万万同胞都是受害的见证人。(11)中共领导人自己心里也明白。中共在夺取政权之前,以提倡民主政治为号召,要求多党竞争,人民作主,取得政权后却实行中国有史以来最专制的恐怖统治。中国人民被愚弄了。中共政权从未得人民公开投票选举的合法化,只用武器邪术扣住人民,甚至制造仇恨,鼓励人民彼此斗争。诚实的人因说句实话而被坐监多年的比比皆是,给中华历史带来空前最黑暗、最悲哀的时期。中华同胞在孙中山先生的领导下已推翻了数千年皇帝的专权统治,再也不愿走回头路。“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有共和之名,而无共和之实;挂人民的招牌,剥夺人民的权利。中共自己说要“坚持中共领导”表示暴戾横行,视人民为无物!“坚持中共领导”便不是“人民当家作主”,便没有”政治文明”,而是政治罪行。中共领导中的死硬派常将”亡党亡国”连在一起,因为私心太强,公道不足。”国”与”党”根本是两回事。”国”不可亡,”党”若是个邪恶害人的组织,亡了才是国家之利,人民之福。中共政府不但没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与人权,反成了侵犯生命、财产,剥夺人权的机构,救火者成为放火者,岂不天诛地灭!掌权者以诡诈待自己的同胞便会亏负自己,因为他们自己与同胞的利益与命运是息息相关无法分割的;即使政权仍在,他们个人也不会永远掌权,很快便退下去,子子孙孙也不会个个跟着掌权,早迟都与广大的人民融为一体。今天剥夺人民自由的,明天可能成为被剥夺自由的人民。反之,他们若眼光稍微放远,勇敢实行政治改革,为人民造福,不但惠及自己的子孙与同胞,个人精神上更有无价的满足与报酬。倘若蛮干下去,不但被国人也会被自己子孙辱骂。一党专政,独占垄断治国大事,没有竞争监视,便会弊端百出,官员腐化,道德衰败,以致人民哀声载道。在这样的政权下分成欺压与被欺压的两敌对阶级,没有平等和平共处的群体,有什么团结可言?!中国人自己宰割自己的同胞,怎会令世界各国的人尊重我们呢?做中国人还有光荣?中共领导人出国访问有什么体面?!国家若为共党所有,沦为共党的私产,那么中国人要爱国便先要夺回国家主权。民为国之本,谈”爱国”而不谈”爱民”,是无聊政客的骗术。”国”为”民”所组织,也为民而设。先有民而后有国,国的主权在民。(12)今天在中共的监狱、劳改、劳教营中都有大量的政治犯、思想犯与信仰犯。政治犯大都是为人民争利益的开明高尚人士,思想犯是有慎思明辨能力的优秀人士,信仰犯是追求永恒幸福的良善人士。若这些人都不能在中共政权下立足,这可说明什么?是否中共政权只适合劣等愚笨或缺德的人?炎黄子孙是这样民族吗?中共所怕的是高尚开明份子,因为他们不会同意不合理的政治制度;怕的是有知识、思想的份子,因为能看破共产政府的错误与谎言;怕的也是宗教良善的份子,因为他们不会苟同罪恶强暴的手段。这三类人也是中共无法消灭的敌人,并且阵容愈过愈壮大,因为都站在公理正义的一边。公理自在人心,中共却经常逮捕异议人士。剥夺人民言论自由,控制传媒,是邪恶政权的标记。因为这样遮盖人民耳目,便可灌输谎言,任其摆布。若政府确实为人民谋幸福,人民怎可能成为政府的敌人呢?林肯总统曾说了一句名言﹕”你可能欺骗某一时期某一局部的人,你不能永远欺骗全部的人。”中国人不会永远被欺骗。今日交通发达,世界相对缩小,已无法一手遮天。中共逮捕一个无辜的人,消息很快传开,全世界的人都可知道。又有许多出国求学,旅游或公差的人,一出国门,眼见文明世界的自由幸福,便会发觉自己已受骗了,且产生受骗后的愤怒!事实上,世界各共产政权所代表的都是黑暗奴役人民的恶势力。东欧共产国家已率先相继崩溃,领导人悲惨下场,其它共产政权也都在同一覆辙中,因为与人民对自由幸福的渴望背道而驰。中共长久的缺德治国,已促成一股民意沸腾的暗流,倾覆政权的力量。坚持自己的错误,希望他人来认为正确是行不通的。只有自己大悔大悟,从善如流,才是出路。从事政治工作需要政治学习与道德修养,单知拿枪杆子是不够格的。

踏出”以德治国”的第一步

若不要中国同胞继续流血流泪,中共掌权者必需拿出道德勇气,诚实地踏出”以德治国”的第一步,进行政治民主化,社会自由化。(13)若有道德勇气,必有实行方法。言而无行是无效果的,反会投射出伪君子的形象。中国同胞需要的是实际行动。中国人民是宽容的,只要中共悔过自新,踏实改革,人民便会”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因为始作俑者多已与草木同朽。邓小平经济改革时,将原有从人民手中夺去的财产归还给人民。这一点是实际的改革行动。今日中共政府也当起步将属于人民的政权还给人民,让人民真正作主。踏出”以德治国”的第一步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一)向国人坦诚承认以往缺德治国的错误,宣布实行政治民主化、合理化、道德化的决心;(二)立即释放政治犯,思想犯,信仰犯。这是刻不容缓的。他们的家属、亲友与国人都在望眼欲穿地等待着;(三)取消一切控制思想与信仰的机构及行为;(四)解除党禁,报禁及一切传媒的控制(除罪犯或淫秽的材料外);(五)修订宪法,参考先进国家,集思广益;(六)制定时间表,由人民进行普选。

“一统中华”

大陆与台湾若不能统一,只因大陆政权没有落实”以德治国”的理想。台湾同胞的眼睛是雪亮的,没有一个头脑正常的人会自愿放弃自由。中共数十年来的败绩人人可知,再也无法隐瞒或诡辩。台湾同胞若眼见大陆人民自由幸福,必会凝聚力量作全民选举,自愿统一了。(完)

附注

(1)美国不是完美无缺的天国。因为人的渺小有限,德性软弱,我们也不敢存此奢望。人的任何工作,都无法完美,都有缺点。

(2)神造人的时候,将他的律法写入人的内心,便是辨别是非、善恶的良知。顺者择善,心安理得;逆者择恶,萌生恐惧羞情。

(3)生物学告诉我们,人类只属”Homosapiens”一种。若人是值得尊重的,则人人当受尊重;若不值得尊重,则人人都不值得尊重。基督徒对人的尊贵性有进一步的认识。圣经启示,人是根据造物主的”形象”而造,有永存不灭的灵魂,可得永生幸福的归宿。虐待人或只将人作为工具利用,是侮辱神的形象。人的生命,神圣不可践踏。

(4)假道德由”顺我者善,背我者恶”而出,以人或人的言论、主张、组织等为标准。

(5)若已忘记”十年浩劫”情况,不妨重温历史一番。

(6)人是有良知理性的”万物之灵”,生活在这美妙、神奇的大自然中,必能领悟一位造物者。万物的存在,对人心灵有无言的启迪。某些人认为相信神很难,另些人则认为相当容易,视个人心灵的明亮度而定。不论信或不信,人都会死,死后都受审判。

(7)世界上最大的恐怖组织是实行恐怖统治的国家政府。

(8)全能(万能)、至高、无限、绝对、永存、真理,等观念属乎创造万物之神。若将它们寄托在渺小有限的人,或人的言论或工作上,便是”神化”作用。着意神化由于不认识真神。真神造人,人造假神。

(9)自然科学建立在”自然划一原则”(Principle of Uniformity of Nature)上,假定在无限”时””空”中自然作用,局部为真则全部皆真。科学方法中常用的外推法(extrapolation)便基于此。那是无法求证的哲学前提,不能作为事实,只能作为操作上的假设。并且自然科学对道德,艺术,价值观等都无能为力。

(10)太平洋时报9/14/1991。

(11)美国洛杉矶”国际日报”(7/18/1994)曾报告﹕”...在毛泽东统治中国大陆的几十年中……造成了多达八千万中国人死亡….成为二十世纪双手沾满最多鲜血的独裁者。”另处说﹕”他成为现代历史上最大杀人魔王”。事实上,中共杀人之多已被写入记录”世界之最”的基纳氏(Guinness,1980)书中。这些被杀的都是我们自己黑头发黄皮肤的可爱同胞,中共却视为草芥。今天毛像仍高悬在天安门上,供人赞赏或咒骂。

(12)民主多党政治的国家,政党由人民自由建立,为人民服务。国民选择及监视政党,而非政党选择及监视人民。专制政体则不顾人民意愿,坚持自己掌权,喧宾夺主,上下倒置。这里便是文明与野蛮的分野。

(13)有人借口中国国情不同,不作民主改革。国情不同为传统习俗问题,可以改变;人性相同是天赋基本问题无法改变。不可因嗌废食。

(作者何天择博士/Dr. Timothy C. Ho为八十二岁退休老人,曾观察中共作为六十余年。)
(7/13/200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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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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