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24日讯】(大纪元讯)加拿大最高法院规定不情愿的目击者必须在有关恐怖活动听证时做证。
根据星期三发布的6-3号法案,高级法院称做证并不违反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这个法案是针对目前仍在温哥华进行审理的印度航空公司客机爆炸案制定的。据悉,1985的年印度航空公司客机爆炸案造成329人丧生,其中大多数是加拿大人。
这个新规定是符合打击恐怖主义法规的,但是是否违反人权及自由宪章,最高法院也曾一度犹豫不决。
皇家骑警也曾试图让一位不合作的目击者在温哥华的听证会上回答关于客机爆炸案的问题,这位目击者的名字没有被公布。
早在去年12月,最高法院已经对此案进行听证。当时联邦司法部律师指出,市民有责任“协助实施法律”。
联邦司法部顾问白那德 拉伯拉德去年在出庭时说:“宪法没有规定任何拒绝配合警察的权利。”
两名在爱尔兰海岸附近炸毁了印度航空公司的182号航班的嫌疑人马利克和巴格里将受到刑事起诉。
神秘目击人的律师们则在去年12月指出,这样的强迫性程式会破坏他们当事人的隐私权。他们还表示他们法官也会因此失去他们的自主性,变成警察调查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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