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华:媒体监督何处去?

张锦华  台大新闻研究所教授

标签:

【大纪元5月5日讯】“阅听人监督媒体联盟”自去年十月成立以来,由于结合了十数个民间团体,并且获得“广告主协会”以撤广告与否的实质支持,一时之间,发挥了相当大的效力,点名批判了数个知名节目如:综艺旗舰、幸福委员会、陶子娱乐秀、以及许纯美媒体炒作现象等,对台湾日趋煽色腥的媒体生态,形成了一股力挽狂澜的市民力量。

这股力量特别的难能可贵,是在于长期以来的媒体监督,由于是民间团体的活动,缺少任何有效制裁的力量,总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

然而,最近由于阅盟制裁中天和年代两家电视台在报票当天有严重的灌票行为,以及选后长时间报导蓝营抗争活动,主要理由是认为其违背新闻事实的专业价值,并指相关抗争报导造成股市低迷及社会不安,而决议将以抽广告制裁,结果引起媒体强烈反弹。

相关媒体或是以干涉新闻自由反驳,或是质疑引进广告主对媒体进行商业制裁是否恰当,或是更直接批判阅盟的负责人有明显政治立场等。结果,阅盟由其结盟团体之一的励馨基金会负责人纪惠容出面发言,表示阅盟并无政治立场,但可能制裁太过,因此,向社会大众表示歉意。这个风波表面上稍微平息。但事实上,其对媒体监督的后续影响恐怕才要开始。

就媒体监督工作而言,这次事件的发展实在令我们长期关心、支持、鼓励、并参与媒体监督的人士感到难过和遗憾。这将是媒体监督的一大重挫,在形象上、效果上、以及监督与抵制的合法性上都面临重新检讨、重新调整、以及重新建立的重大挑战,这一跤跌得不轻。

媒体监督工作如何才可能重新恢复社会上对它的信任和支持呢?

首先,媒体监督工作显然已面临重新检讨的必要,就以前述案例的内容而言,“灌票”和“抗争活动长时间报导”两者所涉及的新闻报导专业伦理是不同的,前者应属于“事实”范畴,后者则是“媒体社会责任”的范畴,两者固然都很重要,但是,后者显然涉及较多的新闻自由尺度的争议,恐怕就需要更审慎的讨论。

其次,广告主的抵制本身固然十分有效,但这也是双面刃,稍微运用不当,就形成另一种商业挟持媒体的后果,也是社会所不乐见。因此,如何建立更适当的运用原则,也将需要一段时间沉淀检讨。

最后,媒体监督是一项诉诸于专业、道德和品质的教育工作,一旦涉入了“政治阴谋”的质疑,对其公信力的破坏最为巨大;事实上,“阴谋论”基本上可能是根本没有证据的修辞。但今后还是必须思考如何避免“阴谋论”有可乘之机,媒体监督工作及其负责者就必须要建立更周全而严谨的专业伦理分际,才能重新获得公信力。──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北韩媒体报导金正日公开露面消息
《纽约时报》报导焦国标笔伐中宣部
【六四征文】我死了 在1989年6月4日凌晨一点
联邦参议员斯派克特以微弱优势赢得党内初选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