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27日报导】(据中广新闻陈玉箴报导)“劳工退休金条例”正在立法院审议,有学者在公听会上提出“公共年金”的概念,把“劳保老年给付年金”和“劳工退休金制度”一并考量,甚至合并,同时让雇主有足够时间适应新制。
国家发展研究所教授辛炳隆在“劳工退休金条例”公听会上指出,劳保老年给付和劳工退休金制度都是保障劳工的退休安全,应该合并考量,才能充分顾及劳工权益以及雇主负担,特别是在要精算费率的规划而对于劳工退休金制度的新旧制衔接,辛炳隆认为要回归到劳基法现有规定,保留年资,等到符合劳基法退休要件时付钱较为合理。
退休基金协会则认为,没有新旧制度衔接学者的问题,劳工退休金制度必须赶快通过,否则最高兴的还是资方。立委沈富雄则强调,不管是什么制度,绝对不能债留子孙,特别是出生率持续下降,民国一百四十年每两个人就要养一个人,负担转移到下一代的情形势必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