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26日讯】致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总书记胡绵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国家安全局局长许永跃的公开信
各位领导,你们好!郭起真,出生于1958年5月,身份证号130902580510003,居住在河北省沧州市荷花池小区五号楼404。电话0317-3077580,0317-8950065
在以法治国人权状况越来越好、人权越来越得到国人的普通重视,并被列入宪法的今天,我却蒙冤受辱长达整整的十年!在这十年期间,我去过多少次北京,走访了多少有关人士和各级的职能部门,早已是无计其数,前不久我在网上还曾给总书记胡绵涛总书记写了两封公开信,然而冤案没有得到解决,却遭受到更残酷地迫害和打击。
94年我仅仅与原担任河北省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的马桂臣发了一句口角,他竟然在大庭广众之前狂言”把郭起真抓起来!”并亲自用轿车到新华公安分局拉来两名带刑具的警察,刘某和崔某将我抓到公安局,于94年6月2日将我收审,同年7月28日释放(没有办理任何的释放手续);
94年9月9日新华公安分局故伎重演,再一次的将我逮捕,95年1月23日释放(再一次的没有办理任何的释放手续);
95年5月17日新华区法院以所谓的伤害罪名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我在上诉期内依法向中院提起上诉,而新华区法院的审判员孔令荣和审判长郑某却软硬兼施,多次到我的家里和亲朋好友单位和家里动员迫使我撤诉未果后,竟敢明目张胆地扣押了我的上诉状,剥夺了我的上诉权;
95年6月我对新华法院扣押上诉状的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向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和申诉,岂料中院、省高院不受理; 96年原担任河北省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的马桂臣,以法院判处我缓刑为由,将我开除公职。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判处缓刑的职工可以回本单位工作,开除公职必须要通知本人,本人不服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上诉公职; 至至97年我到单位马桂臣才将开除我的决定通知于我,并狂言道:”你在到单位来就打死你!”
尽管马桂臣自恃曾给某市长当过秘书有些势力,但是我坚信他的势力在大,也是极少数,也不可能一手遮天,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所以即使我被第一次关押入狱后绝食九天,生命垂危的时刻,我给家人写道:”只要把我所遭受的迫害反映到有关部门,我即使死了也死而无憾!”在一个随波逐流的人眼里可能会把政府当作荣华富贵的捷径,而在一个有事业心和良知的人眼里,就应该用自己的行动去维护政府的形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内心的道德律令,更不能屈服于任何的邪恶势力。
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强后盾?谁又是”国家主人”的精神支柱?毫无疑问,只有政府才能够承担起惩恶扬善匡扶正义责任!”一个国家对哪怕是个体的生命和尊严表示出充分尊敬的时候,当一个国家承诺了人民并勇敢承担了对人民的诺言的时候,它就为人民所尊重。”政府只有真正地保护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个体的尊严能够得到国家的最起码的尊重,国家具体的工作人员和被尊重的个体才能够将个人的利益置之度外,国家和个体才会共同的行为准则锁定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上面。这个国家才能必将强大富饶,成为人民的乐园。否则这个国家只能会成为人民的地狱!
无辜的百姓被打入死牢,制造冤案的恶警成为英雄,真凶逍遥法外,为民请命的人却被定为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逮捕! 96年沧州市水月寺小区发生特大杀人案,一对未婚夫妇残忍地被歹徒
所杀害。六天后沧州市电视、广播、报纸,都争相报道破获此案。特别是沧州市电视台,几个频道在十几天连续滚动报道破获特大杀人案。 杀人凶手王兰歧(我的近邻,居住在沧州市荷花池小区六号楼501、502、504室,电话0317-3045303)和王兰军(系亲叔伯兄弟)被关押的消息不径而走,而犯罪嫌疑人王兰歧拖着脚镣,戴着手铐,被打的鼻青脸肿的的近镜头在沧州电视台反复播放。在沧州王兰歧兄弟已成为铁定的杀人罪犯。当我在居住的小区内听到杀人嫌疑犯的妻子声泪俱下地向我哭诉自已的爱人遵纪守法,绝不会是杀人犯时,不能不使我为之动容。看到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温顺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于崩溃的时刻,却要与执法犯法的办案人员同归于尽时,使我震惊和痛苦万分。良知促使我不能不过问此案。
经过我向涉及此案的有关人了解和缜密的分析推理,我断定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
(一)、王兰歧没有杀人动机;
(二)、王兰歧没有作案时间;
(三)、被奸杀的受害人身上(王兰歧购买)的所有金银手饰下落不
明;
(四)、杀人犯的作案工具下落不明;
(五)、王兰歧脸上被打的鼻青脸肿,足可以证明是办案人员严刑逼供的结果。有罪供述显然是刑讯逼供所致。(当事人无罪释放后曾亲自向我叙说被公安人员残酷地施以逼供)六天后,忍受不了酷刑折磨的王兰歧迫不得已才做出了有罪供述!
人命关天,为避免更大的悲剧发生,我不敢有一丝的怠慢,立即草拟向上级反映的稿件。并于98年1月23日先后向<南方周末>、中央台视台、以及江泽民总书记直接去信反映。
信寄出后,我翅首以盼上级领导和电视台能够伸出援助之手,调查落实平反我近五年的冤案和关注王兰歧涉嫌杀人一案,然而望眼欲穿的苦苦地等了几个月,却杳无音讯,更没有收到只言片语。考虑到人命关天案情重大,避免更为严重的后果发生,98年夏天我到中央电视台上访,将”冤”字摆在电视台门前,试图通过上访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位工作人员若无其事地看了看我的申诉材料,便以抓起来相威胁。一会儿一辆警车开到电视台门前,从车上下来的警察过来威胁我不立即离开,就要关押入狱。当我穿着”冤”字的背心,到天安门广场喊冤时,却立即遭到武警干涉,随后便遭到天安门公安人员的关押和收容、谴送回沧。
地方执法犯法、草菅人命的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无法无天,而中央的各级政府部门对百姓的屈辱和生命却又熟视无睹,这更助长和纵容了视人民如草芥的邪恶。
98年我没有盼来上级部门的关注和解决我反映的情况,十五大召开前,新华公安公局为阻止我在十五大会议期间上访,公然派了二十几个公安人员对我实行24小时的监视,粗暴地开涉我的人身自由,并且经常在深夜对我进行骚扰,逼迫我到派出所里上班,(以便更有利地监视我的行动。)在社会上引起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天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和政法委书记,还有一个被称为是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的人尾追我至亲属家里威胁我说:”你要是上诉就判你实刑,(即有期徒刑),只要你不在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我可以恢复你的工作!”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长的这番积极充当马桂臣打手的话语,确切地说是为虎作伥,是在肆无忌惮地亵读头上的国微和盾牌,是在为马桂臣那句:”快给公安局打电话,把郭起真抓起来!”以及”我就把他治死!打死”找到了最有力的铨释。
至此不难看出,新华公安分局对我实行24小时的全方位的监视和粗暴地干涉自由,显然是翁中之意不在酒和瞒天过海欲盖弥障罢了!用二十几名公安警察轮番在我的住宅门前造成如此大的社会效果,所形成如此大的振摄力,一可以显示马桂臣的恶势力的强大;二可以使我放弃对王兰歧冤案的特别关注!形成一个老子天下第一,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势头。只是我有所不明的是,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这种视百姓如草介的流氓行径,何以如此地倡狂?
99年随着在沧州市委书记薄绍铨的东窗事发,(因买官卖官行贿受贿高达数千万元,2001被判处无期徒刑),96年被关押入狱的无辜王兰歧和王兰军兄弟二人,至到99年才先后被无罪释放,(这足以证明我向中央电视台和中央领导人反映的情况完全的属实!)但这迟到的无罪释放已造成无辜的受害人王兰军的母亲98年下半年气绝身亡,父亲精神严重失常的悲剧!
级层单位的科长所长欺压或迫害百姓可以找市领导告状,可是,沧州市的市委书记薄绍铨在沧州任职六七年,至到99年被绳之以法,市委书记成了恶贯满盈的可耻败类,可以找省委书记去告状,可是,担任河北省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的程维高在河北省任职12年之后的2002年被双开。挣扎在死亡线上无助的弱势群体,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境中只有把最后一线的希望寄托在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身上!倘若百姓在蒙冤受辱三年五年、十年八载,甚至几十年的陈怨都不能得雪,电视上那些和蔼可亲的”人民公朴”是如此遥远,神圣的法律和正义与人民如此地可望不可及,人民还会相信谁呢?
因”人民的保护神”的”渎职”,使真正的杀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使无辜的百姓无缘无故地被关押了三年,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母亲因儿子的无辜被刑讯逼供被打入死牢,而气绝身亡,一位父亲难以面对和承受着突如而来的人祸,导致精神严重失常,成为了一个丧失思维的疯子,而几十万的沧州人民被恶警和习惯势力所愚弄和欺骗!?
各位领导,倘若在98年的一月,我向总书记和中央电视台及南方周末反映王兰歧冤案的时候,能够得到各级部门的重视,王兰军的母亲怎么会含恨而死?而据圈内的透露,因我向有关部门反映引起了中宣部和公安部的极大重视,强令督办此案,才使那些制造特大冤案的恶警们感到惊慌。然而,少数视百姓如草芥的恶警,却反其道而行之,不是认真纠正王兰歧的冤案,却为了阻止我在十五大期间上访再次引起中央的重视,对我实行了24小时的监禁事小,而使本应该避免的悲剧发生,谁又应该为所酿出的人命知案负责?!无辜的百姓被殴打成为杀人犯关入死牢的事件发生,是”人民保护神”简单的渎职和偶然事件,还是恶警们将”国家的主人”当作升官发财和向上级邀功请赏的资本,早日是轻车熟路?
据悉,在沧州辖区内的任邱市,也发生了与王兰歧冤案如出一辙的案件。
与王兰歧同一年涉嫌杀人的赵守海现年四十岁, 96年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杀人予以逮捕,四次判处死刑均被中院和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或发回重审关押至今(妻子与其离婚,其子失学)。经向赵守海母亲(崔海涛电话0317-2224398)了解证实在儿子超期关押的七年时间里,曾多次到市、省、中央检察、信访等职能部门上访未果!?
更令人遗憾、失望、困惑、痛心的是赵母亲对政府的几近绝望的一番话:”我这七年的时间里找了政府的所有部门,但没有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儿子被无辜关押七年的冤案。我也知道互联网,但是每天上互联网的人解决不了我儿子的冤案,能够解决冤案的人上了互联网,也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听到赵海涛母亲这痛彻心肺的话,各位高举”三个代表”的领导们,有何感想?难道我们要等到赵海涛的母亲步王兰军母亲的后尘吗?”对每一个事件态度都无不是在核对总和衡量着你的道德水平和对人生的理解。都是在区别你与禽兽的差别。”这两起所谓的杀人案不仅在检验着沧州市司法职能部门的道德水准,更是在检验大陆各个司法部门的职业道德!
谁是这一场场残不忍睹的悲剧制造者?赵海涛在死牢里还要被当作杀人犯关押多久?谁又是这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悲剧的罪魁祸首?是办案的公安警察?是警察的上级领导吗?作践百姓、凌辱百姓、甚至于直接和间接屠杀百姓的千古罪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谁又是下一个随风飘荡的冤魂?谁又是下一个王兰歧、赵海涛?谁的生身母亲又会因儿子的屈辱,无辜被打入死牢而命丧黄泉?因警察的”渎职”而使残忍地杀害未婚男女的真凶逍遥法外,这又会给社会的稳定带来多么大的隐患?在一个罪恶得不到惩罚,天大的冤案得不到昭雪的社会里,又会给无辜的当事人,给无辜的家庭带来怎样的痛苦?给世人什么样的启示和思索?
早在去年最高检察院就曾信誓旦旦地向整个世界宣布:全国没有一例超期关押在押犯人!那赵海涛在死牢里关押至今已整整地七年!又应该怎么解释?赵海涛涉嫌杀人有何证据?有确凿的证据为什么关押七年不能结案?没有证据!没有证据那又为什么不立即放人?
妄图用新的罪恶掩盖另一个罪恶!
王兰歧和王兰军虽然先后走出了死牢,我却因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冤案被扣上了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关押入狱!
2001年2月2日零点,10几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人闯入我的家门,对我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并且抄走了我的电脑和我七张软碟,两本日记和两本电话本,十二盘软碟以及我举报原沧州市房管所所长马桂臣犯罪事实的全部证据。在关押我的时候又扣押共计十九张,均没有开具扣押手续,(夜入民宅不出示证件,查扣物品不开具扣押凭证,这与土匪有什么曲别?)以”颠复国家政权罪”对我实行刑拘后,多次向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遭到拒绝,于3月14日,没有办理任何的手续的情况下释放。电脑和所扣东西至今未归还。
2001年12月31日一位着装的警察到我家说:”过节了,我们局长总想来看看你!可是没有时间,让你今天到分局去一趟!”有位老者听到后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这是想把你压服呀!
2002年11月6日十六大召开前两天,新华公安分局故伎重演,公然以我曾为96我市发生的特大杀人案向中央电视台和江泽民写信反映情况为由,再一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将我刑拘,并查扣了两台电脑,十二张软碟,二十八本日记,以及八十多张写给江泽民的手写信件等物品。于2002年12月22日再一次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释放。
在关押时,新华公安分局办案的警察先生们在看守所竟敢明目张胆地声厉谴责我向各级部门反映王兰歧冤案?!”公安局抓错了人,谁死了,谁疯了这与你有什么关系?有你的么事呀?别说你一个平民百姓,就是刘少奇这么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么着了?”难道让三十多年前那场悲剧要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重演吗?难道要让一个国家主席的非正常死亡成为人民屈服邪恶势力的翻版吗?在依法治国和十六大人权被列入了举足轻重、前所未有的重视的今天,为什么在十六大召开之前,为民请命竟然要承担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
人所共知,即使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成立,也均应由国家安全部门全权查处,而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越俎代苞显然是假借保护国家政权之名,对我进行迫害和妄图掩盖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最终酿出人命血案罢了!
2003年3月5日以后,公安多次非法地窃取我电脑及软碟上的文件,并且经常地破坏我的电脑程式;公然在召开全市网吧管理人员的大会上散布我是”法轮功练习者,曾在<好友>网吧向境外传播、散布反动言论和资讯”(既然已发现我的行为触犯了刑律,那又为什么不在犯罪现场抓一个现行呢?)不准让我上网,并一再的威胁网吧的管理人员:”谁让郭起真上网就把哪一个网吧停业!”公安人员多次找到我的亲属进行威胁,并在网吧非法传唤于我;多次到居住地进行骚扰,2004年5月15日车站派出所的刘、张二人以到家里了解情况为由,严厉地询问进京接收记者采访;关闭了我所有的电子信箱,并多次窃取我的QQ号;扣押国外2003年5月9日寄给我的2889支票;多次到我爱人单位元骚扰,造谣惑众,使我爱人被用人单位辞退。
正常的工作被无端的开除,不惜举债购买的电脑被扣押了不开具凭证,到网吧上网的权力也被无端的剥夺,用自己的血和泪赚的稿费又被扣押,而爱人打工又遭到骚扰被辞退,如果说这就是因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和为民请命的下场,那麽在中国的大地上还有没有正义和光明可言?倘若我们对与邪恶势力相互勾结制造出了人命关天的冤案的直接责任人熟视无睹,任其在社会 上为非作歹逍遥法外岂不是对法律和权的践踏和亵渎!假如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岂不是对邪恶势力的纵容和支援吗?难道在当今的中国大陆就没有公道可言吗?
2003年7月5日,我正式向沧州市公安局提出游行请愿申请,抗议新华公安分局在马桂臣的直接指使和操纵下对我进行的一系列迫害,并在游行申请上明确指出”在没有得到任何的答复下视其为同意”于2003年8月25、26日先后到省政府和中央电视台门前写着”郭起真蒙冤十年,谁来主持公道?”请愿;10月3日、5日我和妻子及儿子又到沧州市的市政府和市委门前请愿。
因向有关部门举报原沧州市新华房管所马桂臣的犯罪行为,马桂臣不仅没有得到法律的应有惩处,逍遥法外的马桂臣更是变本加力、有恃无恐地对我进行了长达十年的残酷迫害,竟然到新华法院起诉我名誉侵权,而新华法院2003年12月15日也急不可待地判我向马桂臣陪礼道歉。我于2004年1月30日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庭延期审理。
我在2004年5月6日将任邱赵守海案在网上发布的第二天,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5月8日下午委托沧州市新华法院送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判决书。2004年5月20日我向新华区法院递交了再审的申请;5月15日派出所的两位警察就造访寒舍,并严厉地询问上个月进京接收记者采访之事。我为了王兰歧的冤案曾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关押了两次,只要能够使被打入死牢的无辜百姓赵海涛的冤案早日得雪,早日走出死牢,即使再关押我几次又何妨?
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有一句名言说:”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份量还重。”真话何以有如此重的份量?真话无非会使使魔鬼无地自容。谁是魔鬼?是贪污受贿的人,是作奸犯科的人,是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的人!?
马桂臣在任职期间挥霍公款购买三辆轿车,顶风作案窃取三套国有商品房,其中的两套是在我出售后原告利用职务之便窃为私有。原告窃为已有的商品楼荷花池小区七号楼302已出售给了原沧州地区金属公司的总经理孙晓波;原告的弟弟所居住的荷花池小区五号楼601已出售给了沧县百货经理的儿子;马桂臣利用职权将下岗的儿子调入房管局,并在荷花池小区为其子窃 取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楼房。即使原告出示的所谓证据也不能改变这两套商品楼在其居住以前已经出售后,原告利用职务之便窃为的已有。特别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叫”把郭起真抓起来!”亲自去新华公安分局接来两名警察,将我押到分局,并直接操纵对我的迫害,不管是收审,还是逮捕;不管是判处缓刑,还是开除公职,甚至于到98年对我实行24小时的监禁,以及第三第四次的关押,无一不是马桂臣直接指使和操纵的结果。由此可见马桂臣的犯罪事实实清楚确凿,有目共睹铁证如山,根本不存在任何的名誉侵权。
我在上诉书中陈述到:面对法庭上的庄严国微,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不仅履行了一个公民职责,做到了奉公守法,而且我恪守着做人的底线,能够做到见义能为扶危济困。我曾在95年将抢劫荷花池小区的三号楼101的罪犯扭送至新华公安分局;我曾多次自费到高川、东广等地了解和调查那些蒙冤受辱的无辜百姓;我曾在98年为关押在死牢里的王兰歧冤案向最高领导人和整个世界请命;自99年至今,在网上发表了数十篇弘扬中华民族的正气,努力使中华民族早日地与世界上文明发达国家接轨,努力使中华民族早日成为世界上最为强大民族的文章;我在这近十年的时间里整理记录了数百万的笔记;并创作出七十多万字的纪实小说<谁是罪犯>;我为了使我们沧州有一个更文明更和谐更宽松的社会环境,至今做着不懈的努力。
在此我无意将自己打扮成为见义勇为、为命请命的英雄,但我绝不允许他人将我为民请命当作打击迫害我的借口!依法治国的今天更不会允许草菅人命的执法犯法者,特别是一些已犯下了滔天罪行至今还逍遥法外的罪犯,把对我进行残酷地进行打击迫害当作掩盖过去的罪行的捷径!
各位领导:
也许十年前在沧州市房管所所长马桂臣狂喊着要把我抓起来的时候我保持沉默,或在这十年遭受到的一次次遭受迫害和打击之后屈服于邪恶的淫威,可能不会遭到一波强一波的凌辱和迫害,君不知在当今的社会里又有多少地方邪恶势力早日发展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也许我在2004年5月6日不在网上把任邱赵守海的冤案公诸于众,至少我不会在2004年5月8日就收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更不会在同月的15日再一次地遭到”人民保护神”的骚扰;也许一个人的怯懦、良知的泯灭而沉默、或失去了对光明和正义的事业的追求,只会使一个或二个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关押至今,一个或二个母亲被迫害致死,死的无声无息,但是,一个国家的部长和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的怯懦、沉默,良知的泯灭或失去了正义事业的理念,又会使多少无辜的百姓惨死在邪恶势力的屠刀之下!?只因你、我、他昨天、今天的怯懦和沉默给中华民族留下了多少愦憾,留下了多少屈辱,留下了多少不堪回首的悲剧!?
?
最后我恳切地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注我在十年的期间里所遭受到的两次判决,重审95年和2004年的两次判决,追究扣押上诉状当事人的责任;
恳切地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马桂臣的受贿和与司法部门相勾结对我迫害整整十年的罪恶行径;
请求公安部督察沧州新华公安分局对非法的四次关押和至今扣押我电脑的执法犯法行为;
请求国家安全局审查我在网上发表的所有文章,我愿为每一个字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触犯了国家的刑律,我愿受到最为严厉的惩罚,以正视听;
请求委员长督请有关部门调查和落实这十年所遭受的种种迫害,依法做出赔偿。
为聘请律师将真正的罪犯送上法庭,特此紧急寻求广大网友的关注和支援,并借此郑重地在网上第五次出售自己的肾脏和所有能够出售的器官;出售用几十年的血和泪凝聚的七十多万字的<谁是罪犯>小说(上)的手稿和版权;因无力抚养儿子,有意领养者请来电联系,能够培养孩子打羽毛球者优先。(年满14岁的儿子,学球已七年,去年在省少年羽毛球比赛中获得第六名,品学兼优,不管是学习还是打球都非常的刻苦。)
郭起真 河北省沧州市荷花池小区五号楼404室
邮编061000 QQ:88239920
E-mail:mxni@yahoo.com.cn,zhen_981@hotmail.com电话0317-
3077580,0317-8950065。
2004年5月24日星期一于沧州
转自网路文摘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