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邵怡华╱综合报导〕妮可基嫚到台湾能不能成行,11月以后才能知道!
近来,电视上开始出现了由妮可基嫚代言的香奈儿NO.5诱惑系列新品,所有化妆品线记者的信箱里也出现了一封极不寻常的电子邮件。内容提及香奈儿即将于近期举办记者会,会中将欣赏妮可基嫚全心代言广告及仅对媒体放映的广告幕后花絮纪实,同时也将有NO.5最新的“诱惑系列”新品发表,一切看似平常的记者会邀请函,却出现了一连串的PS…。
**香奈儿搞神秘**
包括香奈儿与妮可基嫚合约规范十分严格,当天所有新闻资料每家媒体只能有一份,新闻资料由巴黎严格控管,并且不是所有媒体都能参加影片发表会,获得邀请的媒体名单都是经过巴黎同意的,同时,由于牵涉到妮可基嫚合约中保密条款规范,所有的新闻需于11月以后才能披露,因此,当天与会媒体,都得当场签署“保密条款合约书”。
唯有在签署本同意书后,香奈儿才会交付“媒体资料与素材”。不仅如此,签署人如有任何违反本同意书所约定的条款或内容,香奈儿公司将保留所有法律追诉与救济的权利。
保密条款合约书中提及,“签署人明确地了解与同意在本刊物2004年11月号期刊之前,绝不会刊登任何与香奈儿媒体资料与素材相关的版面与报导。”
**媒体要签保密约定**
意思是所有媒体当天所见所闻都不能在近期刊登,非得等到11月1日后才行,此外,还必须同意,所有相关的媒体资料与素材,仅可以使用于本刊物,不论在任何的情况下,这些内容绝对禁止散布给其他媒体或其他版面。
从来没有一场媒体发表会,需要记者如此谨慎小心、大费周章地签约、履约,记者好奇询问香奈儿传媒公关李淑菁,究竟妮可基嫚会不会来,她回答,秘密,先卖个关子,并请求记者不要再提问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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