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9日讯】州官放火的故事说的是中国另一个伟大的传统——避讳。中国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字,只有如此伟大、复杂的单音节文字,才能产生同样伟大的“为尊者讳”文化。这要是搁到用26个字母做基础的英文上,事情就麻烦了,大家估计只好用手语。没办法,是人说的话都少不了那些字母,上面要避讳某些人名、庙号、尊谥,老百姓也就没什么可以说的词了。
时光荏苒,我们这里今天好像是没有什么“州官放火”的故事了,社会总是进步的嘛,而且是“真进步”。这种进步体现在我们可以毫无顾忌的称呼某些人的名字,后面可以不加上官衔,前面也可以不用什么“伟大”、“某某导师”、“最红的太阳”之类的前缀了。回想当年明神宗长达22个字的尊号,真是今夕何夕,换了人间。
我们的文明据说是最有韧性的文明,放火自然是不放了,表现形式改成了“州官说话”。这是避讳传统的一个变种,意思是某些话只能从某些“钦定”的嘴里说出来,普通人是没有资格用同一个词组的。当然,根据“真进步”的原则,这种避讳不是写出来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你有权说任何话。可是,鉴于我们伟大的传统,官方与老百姓都确实的知道一种游戏规则,什么样的话应该什么样的人说,在大家心中是有共识的。这也是我们伟大的传统之一:猫和老鼠都知道自己的活动范围,虽然没用记号笔画线。
现在说说T恤的故事。参加聚会得到T恤一件,根据我所体会的界限,上面的文字肯定属于“州官”专用的语言,老百姓是不能谈这些东西的。“州官”们说这些词组的时候,面对的也不是老百姓,而是说给别的国家的“州官”的。
这就让我比较为难,衣服的作用之一是穿在身上,一件不能穿的衣服,其价值不如一块抹布。总不能让我在家里供着件衣服吧?
上网后,发现大家对这个界限都是心里有数的,基本没什么人把这件T恤穿到公共场所去,这证明我心理的界限不是给自己下套,而是环境使我们这些人一起领悟了界限所在。大家全明白,有些话实在不是草民应该说的,而是“州官”的专用语言。只有他们才有权利思索这些“高深”的话的含义,并用同样高深的表述把这些话的意思说出来,然后把草民绕晕。
既然大家都有这种界限的共识,我也只好从众了,把这件T恤当作纪念品供起来,或者让它只留在卧室里。我想,这也是“州官”的意思:你可以穿,但最好别出家门。这样,我们双方就达成了某种形式上的共识。
据说,新衣服拿回来是要先洗洗的。我把T恤洗好后晾在阳台上,字朝外。这可不怪我,你不能连衣服都不让我洗吧,这不在咱们公认的界限内呀。
注:衣服上的字是“自由、民主、人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