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三日电)秦朝兵马俑自发现以来,“谁发现了兵马桶”一直争扰不休,包括兵马俑所在的西安市临潼区九名农民以及临潼区水利工作队一名前技术员,都认为兵马俑是己方所发现。临潼区水利工作队日前代替这名已去世的技术员向秦俑馆递交申请书,要求确认发现权。
北京中国新闻网引述报导,这种“申请报告”形式要求确认“发现权”,在中国尚属首次。
临潼区杨培彦等三位农民去年十二月递交一项申请报告,要求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确认他们与杨交学、杨志发、杨文海、杨彦信、杨宜州、王普治等九人在一九七四年打井时发现秦俑这项事实。
图为西安秦朝兵马俑(法新社) |
九位农民要求,一是颁发“秦俑发现人”证书,确认他们的发现权;二是要求该馆在兵马俑一号坑简介文字中将“当地农民打井发现”中的农民,改成他们的姓名。
六十多岁的农民杨新满说,兵马俑的相关书籍中,对他们九人发现秦俑的过程都有记载,但目前为止,他们的“发现人”身份仍未获中国官方确认,导致至今没有获得表彰和奖励。九人中,杨文海、王普治、杨彦信等五人已离开人世,生前都强烈地表达过这项愿望。
由于没有政府方面的认证,近年来关于“谁是秦俑发现人”的争议不断。临潼区水务局水利工作队当年在兵马俑所在地展开“打井运动”,其中一位技术人员赵有科选定发现兵马俑的井位,赵有科虽已去世,但生前一直要求单位领导出面,向主管部门确认自己的“发现人”身份。
图为西安秦朝兵马俑(法新社) |
这件事在陕西省文物界与法律界引起关注,但是目前为止对于如何界定尚存争议。秦俑馆认为,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依据应由秦俑馆来做这方面的资格认定。陕西省文物局文物处则认为,九位农民等要求确认发现权的愿望可以理解,但是申请的形式和内容难以找到法律依据。
文物处官员认为,文物的发现应该是指发现文物和发现文物的价值,两者属于并列关系。九位农民无疑是发现者之一,而他们将文物交给文物部门及时认定价值,文物工作者也应是发现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