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综合外电报导/继“一工程院士被证实有剽窃行为”,“东南大学校长卷入剽窃风波”,“重庆教授论文抄袭判赔一元”,“西南师大[剽窃教授]输官司赔一元”之后,又爆出河海大学11老师联名揭发该校一院长剽窃行为的消息,“刘新民剽窃”风波引发南京高校学术反腐的举报不断。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8月25日,河海大学11位教授、讲师联名向南京《江南时报》揭露了河海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刘新民“有预谋的系列剽窃行为”。
一稿多用,不同的标题,相同的内容
报导说,刘新民先后发表的《济慈诗歌艺术风格散论》、《Negative Capability及其汉译的思考》以及《济慈诗歌新论二题》这三篇论文,都是Negative Capability(自我否定力)的来龙去脉进行叙述,三篇文章约70%以上的内容是雷同的,刘却作为论文三次投稿,并且用它们反复报奖。
剽窃他人之嫌
报导还说,刘新民发表在2001年第4期大连外国语学院《外语与外语教学》上的论文《再谈英语论文写作规范》,和刘新民主编、2003年5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一书两次剽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从美国现代语言协会引进版权出版的《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一书(该书在2001年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买下版权,在中国首次出版发行)。报导称举报信详细列举了刘新民具体“剽窃”的地方。
在《再谈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一文中,共有四个参考文献,其中文献二就是《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刘的论文中有十九处抄袭该书。全部文章除了开头和结尾外,70%以上是抄袭的。而在刘的《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一书中,除对原版的《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作了顺序和部分例句的改变外,基本上是“剽窃”的。而且书后没有任何参考书目。
十一位教授和讲师在举报信中分析道:“刘新民之所以敢于抄袭,因为他以为国内不会出版(《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碰巧的是,这本书于2001年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引进出版,被河海大学一位老师买到。
由十一位教授、讲师联名对一院长提出剽窃质疑,这种现象在中国教育界和学术界极为罕见。
刘新民本人解释
报导说,8月30日,记者接通了刘新民家的电话,找到了刘新民。但是刘却以“组织正在调查”为由,坚决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在此之前的8月25日,刘新民在接受《江南时报》采访时,曾经一口否认了“剽窃”一说。就《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一书,刘新民院长解释说,在出书以前,他就曾经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有关人士协商过这个问题,经商讨,大家得出的结果是,《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一书是属于公共教材的,是所有人都可以享用的,所以才出了这本教材,而不是论文。
针对质疑为什么其不写明参考文献、参考资料的出处时,刘新民回答说,当时出版社也没有提出来,自己也没有想到那么多。对于三篇文章中内容多处重复,刘则回答说,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对以前自己所写的论文做一个总结。
河海大学副书记郑大俊表示,其实在媒体报导这件事之前,他们已经收到教授们联名写的材料。从8月29日开始,学校已经着手调查。
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中。
就在“刘新民剽窃风波”发生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几乎每天都会有揭露学者剽窃的举报投信《江南时报》。8月28日,南京师范大学一位教授带着五位教授的调查资料以及一份由十二位教师签名的举报材料来到《江南时报》,举报该大学某学院领导A教授存在学术腐败问题。8月29日,江苏省警官学院(原江苏公安专科学校)退休副教授艾方白举报,该院管理系副主任翁副教授在其所编写的几部著作中涉嫌抄袭、剽窃他人著作多达三百八十多处。9月1日,从事社会学教学和研究多年的A教授反映,南京师范大学一位资深的社会学B教授所出的专著涉嫌剽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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