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社论﹕“一中迷”且看“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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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讯】自由时报23日社论﹕香港的SARS疫情尚未完全消除,香港政府就迫不及待地恢复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即使港人普遍表示反对、国际社会纷纷表达关切,也无法影响香港政府执行中央指令的决心。再过一个星期,香港主权回归中国就要满七年了,但摆在港人面前的却是一场自由与权利不保的恶梦。多年来,中国一再以香港作为一国两制的样板,频频向根本不感兴趣的台湾招手,经过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示范,国内少数对中国存有幻想的人也该醒醒了。

所谓的第二十三条立法问题,是来自中国全国人大制订的香港基本法。该法第二十三条具体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北京当时制订此条文,就是要为香港从一国两制过渡到一国一制埋下伏笔。

香港九七回归之后,不少港人以一国两制为护身符,照常举行平反六四示威抗议行动,从事在中国属于非法的法轮功活动,甚至在北京高层到访时公然唱反调,香港这种相对自由的环境让北京如坐针毡。再加上,根据基本法规定,特首和立法会议员的产生方式可在二○○七年讨论修改,虽然修改程序和内容,中国几可掌握,北京仍须尽早做好万全的部署。所以,第二十三条立法问题遂浮出台面。港府声称,第二十三条立法在回归五年后才开始,言下之意好像并不急于立法。其实,香港政府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一次就把香港居民的自由与权利大幅紧缩,如果照草案通过一国两制,可说连形式也保不住了。

香港的人权团体反对说,香港今天的政治制度已经相当不民主,一旦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通过,将严重威胁到思想、信仰、新闻、言论、文化创作、资讯、学术研究、结社等各种自由,从根本上令香港社会变质。另外也有专业团体指出,所谓的第二十三条立法,是把中国的意识型态藉立法强行引进香港法制内,严重削弱和限制港人一向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更摧毁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损害香港的国际形象。讽刺的是,香港政府却大言不惭地说,确保港人的自由与权利,便是国家安全条例的基本立法原则。

如果香港政府要确保港人的自由与权利,应该是遵守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来加强维护并促进港人的各项权利,绝不是倒退到立法剥夺港人已属有限的权利。更何况,港人至今不能直接选举特区行政长官(特首),立法会议员也只有部分由港人直接选举产生,站在“港人治港”的立场来说,落实这些权利当然是比为第二十三条立法更为迫切。如今,香港政府违逆民意,不惜开民主倒车,在在说明他们只是听令于北京,加紧执行香港彻底中国化的工具而已。

北京下令港府执行为第二十三条立法一事,除对港人有切身影响,这件事对台湾也别有意涵。香港回归之初,中国老是拿香港为例,以“港人治港”、“五十年不变”向台湾推销一国两制。几年下来,中国逐渐觉悟到,台湾人民对一国两制兴趣缺缺。姑且不说别的,台湾人民有权直选总统、副总统,怎么会对特首都还要由北京圈选有兴趣﹖台湾人民早已享有主权国家的权利,完全受北京操控的特区政府对我们怎么有吸引力﹖然而,正因中国了解到台湾坚定拒绝一国两制,所以改变了香港作为一国两制样板的政策,种下港人自由与权利遭到紧缩的因子。

话说回来,台湾仍有少数人天真地认为,假使中国继续维护香港的一国两制,台湾不妨考虑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以中国今天对待香港的思维来看,可以想像只要台湾接受一中成为中国的一部分,中国就不再需要香港作为一国两制的样板了,届时不要说香港无法维持五十年不变,连台湾也会立刻沦为一国一制下的二等公民。再说,将近六年来,中国放任香港经济江河日下,全力发展上海取代香港的地位,只要台湾成为中国的一部分,经济也会向香港那样快速边陲化。

有些国内政治人物漠视民意,一再鼓吹所谓的一中共识,把宪法一中当成法螺在吹,还有人幼稚地提出一中屋顶的主张。事实上,我国经过历次修宪,从总统、副总统到立法委员,全部由台湾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这与一中有什么关系﹖政治人物只承认一中宪法,还参加台湾的总统、副总统选举,不是口是心非吗﹖政治人物自欺欺人,妄想以一中屋顶参与国际组织,结果沦为中国矮化台湾的工具,不怕招致祸国殃民的骂名吗﹖从政需以事实与现实为基础,并且严守民意优先的民主原则,不能活在意识型态的幻想之中,陷入一中迷思的人目睹今天的香港,实应警惕背离台湾的言行会造成莫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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