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13日讯】尊敬的董特首,您好!
自从回归后,可以说香港没有出现过好景,究其原因,有国际环境、经济气候的影响、也有政府管治上的问题,各有各说,莫衷一是。
也正由于香港目前的百无是处,社会各阶层甚至所谓商界精英、议员或政要人员,有一套观点是一致的,就是一相情愿地想依靠中国大陆来改变香港目前的厄运,精英也好、高官也好,最时髦就是北访上京,把希望寄托在中国大陆,实质已是资本主义的中国,现在标榜的是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香港亦可以标榜实行“特色”的一国两制,因为今后香港的社会己必定是以北京的意向马首是瞻,这是非完全民主社会的必然性趋势,尽管部分政党、社会群体反对均不会改变这种趋势!
香港从殖民地回归到祖国怀抱,顺理成章,但为什么邓小平等会提出一国两制呢,姑不论这项壮舞剑是否意在沛公(台湾),但原因之一应该是中、港两地法制观念有所不同,这就带出一个实质问题:
香港特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以高官身份在大力鼓吹香港人北上发展的同时,是否有一个机制或一个道义上的责任,去保障或协助香港人在大陆的正当权益?!我不是指获利与亏蚀的风险,我是指香港人在大陆受到法制上的不公平待遇而在大陆求助无门时,作为香港政府是怎样的一个态度?!董特首,请不要提什么驻京办,我10-Apr-2002年写信向驻京办求助,到2-Jan-03年收到驻京办由郑书行签署的回信,内容是:“ 我办巳将你的来信转交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处理,并请其与你直接联络。”驻京办仅仅起的是一个“转封信”的作用却耗去了近四个月的时间。特区政府高薪厚爵聘的竟是梁宝荣这类“人才”,这是政府的悲哀还是香港人的不幸?!
作为一个香港人,在大陆被地方官员设局诈骗而导至倾家荡产、在大陆从中央到地方,无一官员出面主持公道,而作为香港特区政府却还在一味吹嘘,与大陆一吹一唱,编织“共创商机”的美梦,阁下身居钦定特首,午夜梦回时请体谅我们小市民的苦楚……
我在上海市南汇县盐仓镇与中方地方政府合资创办了一家‘上海淑女鞋业有限公司’,运作良好数年的企业突然会变成“资不抵债”,经董事会决定先后在当地聘请了上海市【汇中伟宏】、【江南】二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假发票、白条支大额现金及大量现金坏账,更搜获到五份以上的伪造董事会决议及假冒我外方签名的文件进行资金转移到中方私设所谓外省市办事处,实际是中方总经理沈林根的亲朋好友手中,而曾兼企业付董事长的盐仓镇党委书记储勤民亲自参于伪造文件制作,得悉各确实证据后我方先向南汇县外经委投诉,由周嘉云付主任处理,周先坦承与储勤民是“同村兄弟”,游说我们通过他“调解”可解决问题,但事实上他不仅竭力偏护储勤民,而且在调解过程中言而旡信、玩弄手段,还对外说官场话,什么“经多次调解”等等,主管单位不可靠,我们将所有文件、审计报告交向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举报,市公安局明确答复我们:“伪造企业董事会决议、冒签你们外商签名,在我们中国是不属于犯罪的!”,不知羞耻说这句话的是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第三队的王磊 (王磊办公室的电话是 86-21-24025632 ),因此,上海市公安局不予立案!
向上海市政府申诉,上海市外商投诉中心回复我们,说我们可以进行诉讼,请问,执法机构己定出这种“不属犯罪”荒谬结论,诉讼后果己未卜可知,且上海律师收费惊人,这次我们为一切依循大陆法律办事,请了位上海律师,参于了二次董事会,他未取证、未出过一封信,己收取二万元,再开会需另计,这能无止境承担吗?
这就是上海市的也是大陆的所谓“良好的投资环境”,伪造一家企业最重要的董事会决议、冒签我们外方董事签名而把整家企业资产淘空、资金转移,在大陆都不算违法,哪么,这算哪门子法制?!全世界肯定的社会道德、法律标准都不能遵循,又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董特首,希望你扪心自问:香港特区政府、你这位特首,有能力保护我们香港人应有的、正当的权益吗?!你的这些高官,虽身受香港人的供养,但敢于为香港人的正当权益出声吗?! 如果阁下无能为力,
则请可怜我们苦难的香港人,在与大陆高官联谊时勿助纣为虐,坑害自己香港人,祈港府各高官共勉之。
请香港特区政府勿盲目鼓励港商北上“发展”,受骗港商求助无门,请问港府:能为北上港商做什么?!
我们述及的全部是事实,可提供一切正本证据,如有不实之言,接受本港及大陆任何机构指控。
香港星星行
Tel:24764600 Fax:24754161
E-Mail:sinsinhong@yahoo.com.hk
E-Mail:joseph@chikee.org
13-Jun-2003
– _
香港特区政府
特首办公室
敬呈
特首董建华 亲阅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