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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本报记者孙化宇报导】“中华音乐著作权人联合总会”为中华民国国内音乐家首先成立的音乐中介团体,主要工作为保障智慧财产、促进音乐文化交流,借助优美之乡土音乐来抚慰海外游子的乡愁,并拹助海内外同胞合法取得该会所管理的音乐使用权利。
由于“中华音乐著作权人联合总会”至今未授权海外团体或个人代理业务,为服务海外侨胞,解决侨胞营业场所使用国内音乐作品时,避免侵害著作权之问题,特开办海外华人使用国内音乐公演合法授权业务。凡使用该会音乐之华人营业场所,每年每平方公尺象征性收取音乐使用费美金0.25元,以提供侨胞及侨社合法利用之权利。有意使用该会之侨胞,请直接以电脑网路与该会联络。“中华音乐著作权人联合总会”会员名单、作品、授权等相关资料,请迳至该会网站查询。网址为:www.mcat.org.tw。侨胞亦可洽询休士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电话:713-789-4995转105邓小姐。(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