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20日澳洲讯】11月18日唐宁中心(Downing Centre) 法庭宣判了澳洲第一宗国际互联网音乐盗版案,三名雪梨大学生被裁定有罪,两名主要责任者分别被判处18个月的缓期徒刑,另一名罪行较轻的学生被判在社区服务200小时。三人表示从过错中吸取了教训并敦促其他人不要无视版权法。
这三名学生是澳洲首批由于在国际互联网上进行音乐盗版而被判罪的人。被判处18个月缓期徒刑的20岁的Charles Kok Hau Ng和19岁的Peter Tran是一个音乐交换网站MPW3/WMA Land的首脑,他们在自己的网站上提供成千上万首免费下载的歌曲而吸引了大约700万人访问他们的网站,他们拥有390张CD和1,800首录音。第三位被告21岁的Tommy Le,也是有影响力的音乐节目主持人,向网站提供了4张编辑的合集,他被判处200小时的社区服务。
据音乐界人士估计,这项盗版活动造成的损失超过了8,000万澳元。音乐界的一名发言人斯皮克说,总的来说这项惩处是不够的。他表示,他不清楚在澳洲盗版多少音乐才会被判处监禁。尽管如此,代理主法官Graeme Henson认为三人没有从网站获利。然而Henson法官说盗版不仅剥夺了艺术家和制作人的收入,还损害了下至店员的“音乐界各个阶层”。法官说尽管数额巨大,但要准确计算出经济损失是不可能的。他说由于触犯者年纪尚轻,而且没有获得商业利益,所以他作出缓刑的判决。
音乐盗版调查总经理Michael Speck,说“很清楚法庭开始判处这些人18个月的监禁,是明白该犯罪的严重性,但是却将他们放走,失去了确认这一点的机会。”
在19日参加大学最后一年考试的Charles Ng说,这一宣判“使我远离音乐”,但是Tran说这是一个“公平的判决,是对所有人的威慑”,他希望任何人都不要重蹈覆辙,并希望澳州有一个合法的网上歌曲交易服务。联邦大法官雷铎说,这场官司向那些“考虑违法的人”发出了强烈信号。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宣判的同一天,一项调查显示许多音乐专业人士亦是活跃的音乐盗版者,他们认为目前的版权法不公平应加以改变。匿名接受调查的200位艺术家、经理和音像公司职员中,有3/4有自己的CD刻录机,其中有一半人非法拷贝购买的CD,其中45%的人从网上下载音乐,50%的人从不为此付费。对音乐专业人士的调查是由8月份召开的澳亚音乐商业大会的组织者发起的,调查的组织者Phil Tripp说,他将用调查的结果游说对版权法进行修改,允许拷贝私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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