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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讯】 在《政府论》中,伟大的自由主义先驱洛克(John Locke)写道:“谁企图将另一个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人处于战争状态,这应该被理解为对那人的生命有所企图的表示。因为,我有理由断定,凡是不经我同意将我置于其权力之下的人,在他已经得到了我以后,可以任意处置我,甚至也可以随意毁灭我……凡在自然状态中想夺去处在那个状态中的任何人的自由的人,必然被假设为具有夺去其他一切东西的企图,这是因为自由是其他一切的基础。同样地,凡在社会状态中想夺去那个社会或国家的人们的自由的人,也一定被假设为企图夺去他们的其他一切,并被看作处于战争状态”(《政府论》下篇,第13页,叶启芳 瞿菊农译,商务1997版)。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阅读这段文字,不难发现,宪法中“坚持中囯共产党的领导”的硬性规定,其实质就是把非共产党的12亿2千万余人置于共产党的绝对权力之下。共产党曾经任意处置农民的土地和资本家的物业,现在任意处置国有资产,曾经用毁灭的手段处置未持不同政见的“地主,富农”,曾经用毁灭的手段处置持不同政见的“反、坏、右”,并且导致数千万民众非正常死亡,现在仍然随意处置杨建利方觉刘荻等良心犯,因此,我有理由断定,共产党与这些它所任意处置过的人们之间处于战争状态。
卡斯楚,金正日,加上这个我们天天目睹却不能明言一旦明指即刻失去言论自由的巨兽,它们无一不“想夺去那个社会或国家的人们的自由”并事实上也“夺去他们的其他一切”,无一不将自己国内的人民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它们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还有可能作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么?
坚持中囯共产党的领导,就意味着这个党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这,就是我阅读洛克后得到的一个新的(本该是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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