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元朗721袭击案被告王志荣发还重审 两罪判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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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4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家维香港综合报导)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发生无差别袭击事件,原审唯一脱罪的“白衣人”男被告王志荣,经律政司上诉得直后案件发还重审。区域法院裁定他暴动及蓄意伤人罪名成立,法官叶佐文(8日)判处他监禁7年。

王志荣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于元朗站参与暴动及串谋有意图伤害他人。

上诉庭早前在判辞中指,原审法官考虑上出错,忽略了多项证据,更将王与疑犯的“面容并不完全相像”的肉眼辨认视为具决定性。上诉庭认为,原审应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包括时间、地点、距离、衣着以及其他身体特征的吻合程度,并评估这些吻合纯属巧合的可能性。最终上诉庭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将案件发还原审考虑。叶官上周改为裁定被告两项控罪罪成。

案情指,王志荣当晚与其他“白衣人”元朗站大堂闸外指骂闸内的人、向收费区投掷写物品、做手势和摆动身体挑衅,又用垃圾桶盖袭击一名在逃跑的人。他又后走到月台,手持藤条指骂和追打站内的人。

叶官指,同案认罪被告林观良及林启明以7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为王志荣在角色亦相同,故同样以7年监禁为量刑起点,没有扣减,2项罪名各判囚7年,同期执行。

案件编号:DCCC 888/2019、DCCC 11/2020、DCCC 734/2020 (Consolidated) @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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