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昇基于结算案胜诉 法院:前公司故意不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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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乐慧萱编译报导)8日,韩国歌手兼演员李昇基的经纪公司Big Planet Made娱乐,就李昇基在与前经纪公司Hook娱乐的未结算诉讼案中胜诉一事,公开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判决书内容谈及,Hook娱乐是故意不支付结算金。

自2004年起,李昇基与Hook娱乐合作的18年期间共发行了《因为是我的女人》、《嫁给我吧》、《重返》等137首歌曲,却没有收到关于音源收益的结算金以及结算金相关资料明细。2022年,李昇基要求Hook娱乐公开专辑和音源收益分配。

随后Hook娱乐在未公开明细与金额计算依据的情况下,向李昇基支付了约54亿韩元(约368万美元/1.5亿元新台币)结算金,后来又以这笔结算金包括一部分广告收益为由,要求李昇基返还9亿韩元(约64万美元/2,026万新台币),并向法院提起了确认债务不存在的诉讼。

本月4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20部做出一审判决,判定李昇基胜诉。判决表示:“Hook娱乐需向李昇基支付5.81亿韩元(约40万美元/1,308万新台币)。”

而本日Big Planet Made娱乐公开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判决书中写道:“原告(Hook娱乐)不支付结算金以及不提供结算资料的行为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对被告(李昇基)未履行结算专辑和音源收益的义务,属于破坏原告和被告之间形成的高度信赖关系的行为。”

内容还写道:“原告在独家管理被告的专辑及音源收益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站在被告高度信任原告的立场上,原告没有履行对专辑及音源收益的结算资料管理、制作结算明细书及提供结算资料的义务,因此很难得知相应的专辑及音源收益的结算金所发生的债券情况。”

而李昇基以自己与前经纪公司发生的此案为例,呼吁“希望不要让跟我一样那麽小年纪出道活动的后辈们受苦”,并促成《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即所谓的《李昇基事件防止法》的立法。该修正案敦促经纪公司对旗下艺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薪资清算明细及其依据的会计明细。

注:韩国经纪公司为培养歌手与发行专辑等,自受训者练习生时期起就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他们正式以歌手身份出道后所产生的营收,将由公司按照收益扣除练习生开销及活动投入的资金等成本,再向歌手发薪水,称为“结算”。

责任编辑:罗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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