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虹秀暴动罪成昨求情

亲自撰写求情信 称因案令母担心自言“不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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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4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社工陈虹秀等4人被指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经审讯后获裁定“暴动”罪不成立。律政司去年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陈虹秀维持不认罪,她上月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即时还押。案件昨日进行求情,陈亲自撰写求情信,称案件令亲友担忧,尤其对75岁母亲感到内疚,形容自己是一名“不孝女”。

代表陈虹秀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形容陈没有任何政治联系,品格良好,一直奉公守法,在本案发生之前没有任何被捕或定罪纪录;她被捕后态度正面,没有放弃自己或她帮助的人;2020年获选第29届优秀社工奖。在原审被判无罪后,曾有1年3个月时间不用保释,可以合法地离开香港,但仍选择留港面对审讯,期间再修读一个特殊学习需要心理学硕士课程,并于2021年毕业。

潘提及陈虹秀的父亲过身、弟弟移民,主要由陈照顾母亲;本案从拘捕到判决耗时超过5年半,在冗长的司法过程中,陈承受了巨大的心理负担,并不幸罹患疾病,目前需依靠药物来稳定病情。他援引案例指出,原审判决无罪后被发回重审,法院通常会减轻刑罚,再加上案件审理延误,希望法庭能酌情量刑。

潘在庭上呈上多封上司、同事、亲人、朋友、曾受陈协助的人所撰的求情信和品格证明信,以及她亲笔撰写的求情信。陈虹秀形容自己出生于一个简单家庭,父母和弟弟相伴成长。父亲退休前是公务员,母亲是保健员。她自小学业成绩优异,并入读中大工程系。当时,她从未想过成为社工,但因居于大埔,邻近匡智会松岭村,从小学到中学参与义工团体,大学时加入新亚社会服务团,探访长者和智障儿童,举办活动并协助新来港儿童补习适应生活,在她心中埋下社工的种子。

中大毕业后,她经朋友邀请,在一间严重智障人士日间中心暨宿舍担任福利工作员。对社工跟进方式的质疑,让她反思社工角色与信念,思考何谓尊重案主,并报读港大社工硕士课程。毕业前,她从事残疾人士及低收入家庭服务。2003年毕业后,她于儿童院舍任助理院长,接触来自困难家庭的特殊需要儿童及青少年。

南亚大海啸时,她看到灾民无助,加入灾后心灵支援服务团队,参与泰国、台湾、尼泊尔及汶川等地服务。汶川大地震尤令她频往返香港与汶川,陪伴灾民重建生活。2017年10月,陈的父亲因睡眠窒息症引发心脏病发离世,她自责未及时发现风险,并辞职。2018年12月,她转职复康服务,重拾初心;自2015年起,透过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理事身份,与劳福局及社署交流,推动社福政策。

律政司计划上诉后仍留下服务香港

她忆述在2019年被捕,之后退出社总,专注工作与照顾家人,继续帮助有特殊需要人士。2020年9月被判表证不成立,虽然律政司计划上诉,但是她仍选择留下服务香港,不愿日后无法助人。疫情期间,她继续服务残疾人士。社署一项试验计划帮助残疾人士融入社区,找到工作与满足感,他们的自信笑容让陈感到欣慰却也伤感,因为若罪成,社工牌照将被撤销,无法继续此志业。

她强调案件令亲友担忧,尤其对75岁母亲感到内疚。她健康转差,视力衰退需定期覆诊,但陈无法陪伴,恐其独居有意外,“纵使不少人说我是好社工,我确实是一名‘不孝女’”。如今身陷囹圄,不知何时重获自由,希望法官让她早日与家人团聚,照顾母亲。出狱后,她将另觅岗位,运用20多年经验,帮助特殊需要人士及其家庭寻找人生意义,积极面对苦难。

暂委法官钟明新宣布4月9日与同案认罪3名被告一并判刑。◇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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