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燕报导)周五(4月11日),美国政府提醒,所有在美国停留超过30天的外国人必须根据联邦法律在当天完成登记,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
那么哪些外国人属于已经登记,哪些属于还没有登记的呢?
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公告,许多外国人都已经依法登记。移民局目前也为尚未登记的外国人提供新的G-325R表格,以及在线服务。
哪些人属于已经登记?
任何已获得根据《联邦法规》第264.1(b)条签发的指定登记证明文件的人,即已登记。此外,任何提交了《联邦法规》第264.1(a)条指定的表格并提供了指纹(除非获得豁免),但未获得《联邦法规》第264.1(b)条指定的任何证明文件的人也算已登记。
具体而言,已登记的外国人包括:
1. 合法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
2. 根据《联邦法规》第212(d)(5)条以人道主义或其它理由获准入境美国的外国人,即使假释期已过;
3. 以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国并已获得I-94表格或I-94W表格(纸质或电子版)的外国人,即使入境期已过;
4. 所有在美国境内并在最后抵达日期前,已获得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
5. 已被国土安全部列入驱逐程序的外国人;
6. 已获得工作许可证(EAD)的外国人;
7. 已提交以下表格申请成为合法永久居民,并已提供指纹(除非获得豁免)的外国人,即使申请被拒,表格包括I-485、I-687、I-691、I-698和I-700;
8. 已获得过境通行卡(Border Crossing Cards, BCC)的外国人。
哪些人属于还没有登记?
任何未向国务院申请签证、未获得《联邦法规》第264.1(b)条规定的注册证明文件,或未提交《联邦法规》第264.1(a)条规定的表格并提供指纹(除非获得豁免)的人均属于未登记。
未登记的外国人包括:
1. 未经检查和入境许可或检查和假释而在美国境内停留,且未进行其它登记的外国人(即非法越境的外国人);
2. 从陆路入境美国且未获得注册证明的加拿大访客;以及
3. 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了一项或多项申请,但未在《联邦法规》第264.1(a)条中列出的外国人,包括申请延期遣返或临时保护身份但未获得《联邦法规》第264.1(b)条所列登记证明的外国人。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部长克里斯蒂‧诺姆(Kristi Noem)的相关声明,请见报导“外国人在美停留逾30天 周五前需完成登记”。
责任编辑: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