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去年67宗惩教使用“必要武力” 13宗投诉涉“非必要武力”

【大纪元2025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保安局回复立法会议员问题,透露去年有67宗个案涉及惩教署人员使用“必要武力”,有4宗个案涉及青少年在囚人士。同期有13宗个案投诉惩教人员使用“非必要武力”。另外,去年有5,303宗惩罚隔离囚禁个案,创5年新高。

根据惩教署资料,2020年至2024年,由在囚人士提出而展开全面调查的投诉个案共有488宗,其中66宗涉及职员使用非必要武力,88宗涉职员滥用权力。同期仅13宗投诉被归类为成立或部分成立,共有2名惩教助理因涉及有关个案而被惩处。

另外,过去5年(2020年至2024年),惩教人员对在囚人士使用“必要武力”的个案共414宗,导致498名在囚人士和103名惩教人员受伤。其中25宗个案涉及青少年在囚人士,有36名青少年囚犯和14名惩教人员因此受伤。

惩教署称,惩教人员对在囚人士使用必要武力的原因包括:制止在囚人士的自残或对抗行为、互相打斗及袭击他人等。

指引规定,除非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否则惩教人员必须在使用武力前向在囚人士提出警告,表明使用武力的意图,以及说明使用何等性质和程度的武力,并给予有关在囚人士充分机会遵从命令。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现场情况应许可惩教人员先以口头劝诫及辅导的方式处理在囚人士的对抗行为。

根据惩教署提供的资料,过去5年惩教人员对在囚人士使用“必要武力”的个案中,368宗个案有使用胡椒泡沫喷剂,同期无使用伸缩警棍的个案。

去年有5,303宗罚隔离囚禁个案

另外,去年有5,303宗纪律检控个案以隔离囚禁惩罚在囚人士,在过去5年属最多的一年,较前年的4,395宗增加约两成。惩教署表示,根据《监狱规则》第63条,隔离囚禁为期不超逾28天。

过去5年有4,019宗中止与其他在囚人士交往个案,其中199宗个案被禁止与其他在囚人士交往长达4个月以上。该199宗个案中,有1宗个案并非由在囚人士主动提出。其中在去年有879宗被中止与其他在囚人士交往的个案,有28宗为中止交往4个月以上。@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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