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薛明珠圣荷西报导)湾区移民律师陈丹虹于3月7日(周五)下午,在圣荷西联邦地方法院首次出庭,面临包括签证诈欺、妨碍司法及严重身份盗窃在内的14项指控。法官当庭裁定,下周五再度开庭。
陈丹虹(Danhong “Jean” Chen),又名玛丽亚·索菲亚·泰勒(Maria Sofia Taylor),近日自吉尔吉斯共和国(Kyrgyz Republic)被引渡至美国,接受审理。案件由美国地方法官苏珊·范·库伦(Susan van Keulen)审理。
法庭原定下午1点开庭,现场仅6、7名旁听者,除本报记者外,无华人出席。庭审开始前,联邦公设辩护律师在执法人员示意下,于庭外与陈丹虹交谈约半小时。随后,现年60岁的陈丹虹坐着轮椅,由执法人员推入法庭。她身着豆青色长袖上衣,外搭墨绿短袖,面色苍白,神情略显紧张,不时侧身低声与公派辩护律师交谈。
庭审中,法官向被告宣读权利,并说明指控内容及可能面临的刑罚。随后,法官裁定下周五下午1点继续开庭。
陈丹虹目前正面临14项刑事指控,包括:
1.10项签证诈欺罪(违反 18 U.S.C. § 1546(a)),每项罪名最高可判10年刑期,并处最高25万美元罚款。
2.1项妨碍司法罪(违反 18 U.S.C. § 1505),最高可判5年刑期,并处最高25万美元罚款。
3.1项妨碍司法罪(违反 18 U.S.C. § 1512(b)(3)),最高可判20年刑期,并处最高25万美元罚款。
4.1项加重身份盗窃罪(违反 18 U.S.C. § 1028A),最低刑期2年(须与其他刑罚连续执行),并处最高25万美元罚款。
检方指控焦点
此案由美国助理检察官劳埃德·法纳姆(Lloyd Farnham)主导起诉,联邦调查局(FBI)负责调查。美国司法部国际事务办公室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执法机构密切合作,最终成功逮捕并将陈丹虹引渡至美国。
根据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说法,陈丹虹在圣荷西经营“陈丹虹律师事务所”,对外声称专门从事移民法业务。检方指控,陈丹虹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虚假文件,其中包含伪造签名与不实资讯,借此误导当局认定申请人符合EB-5投资移民计划资格。
起诉书指控陈女透过伪造文件,隐瞒区域中心的真正所有权,以诈欺手法获取移民利益。例如,2014年,陈女购买“金州区域中心”(Golden State Regional Center)及其它实体后,随即将所有权转移至一名不知情的代持人,并向USCIS提交文件,要求政府继续认可该中心为合法EB-5区域中心。
此外,起诉书还指控陈女妨碍司法,包括指示他人向SEC调查人员提供虚假陈述;要求特定人士删除涉及SEC与FBI调查的电子邮件。根据起诉书,陈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客户累计投资约5200万美元至EB-5项目。
根据美国法律,起诉书仅为指控,所有被告在未经法院定罪前均推定为无罪。若罪名成立,法院将根据美国联邦量刑指导方针(U.S. Sentencing Guidelines)及联邦量刑法(18 U.S.C. § 3553)决定最终刑期。
关于EB-5计划
根据EB-5投资移民计划,外国公民可透过对美国符合资格的企业进行投资,以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绿卡)。合格投资者初期可获得两年条件式永久居留,之后可申请转为正式永久居民。
该计划要求:若投资于低就业率地区,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元;若投资于非指定低就业区,则最低投资额为100万美元。
此外,EB-5计划允许投资者透过指定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s)推动投资计划。
案件背景
陈丹虹曾居住于加州亚瑟顿(Atherton),与前夫兼业务伙伴叶建云(Jianyun “Tony” Ye,音译)共同经营位于圣荷西的“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据悉,该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以华人为主要服务对象。
2019年3月,两人遭联邦大陪审团起诉,指控他们透过美国EB-5投资移民计划涉嫌签证诈欺及相关犯罪,为百余名外国投资人获取移民利益。2021年,叶建云认罪,承认涉及签证诈欺与妨碍司法,被判12个月联邦监禁,现已服刑完毕并获释。
此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18年10月对陈丹虹及其他涉案人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其非法招揽投资并违反相关法律。根据法庭文件,SEC提告后,陈丹虹随即离开美国并长期潜逃,直至应美方请求在吉尔吉斯共和国被捕。◇
责任编辑:宋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