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最高法院否决“非公民投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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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3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州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s)3月20日裁定,允许非美国公民在纽约市地方选举中投票的法律无效。法庭以6比1的压倒性投票结果推翻了该法律,多数进步派法官也站在了共和党一方。

允许非公民投票的法律(Noncitizen Voting Law,又称为Local Law 11)赋予超过80万名非美国公民(包括持绿卡者、合法工作签证持有者等)在纽约市地方选举中投票的权利,例如市长、市议长、主计长和公益维护人的选举。法案在前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任期即将结束时获得通过,由于他和继任者亚当斯(Eric Adams)都未对该法案行使否决权,立法于2022年初自动生效。

就在法案成为法律的同一天,共和党籍史坦顿岛区长福塞拉(Vito J. Fossella)领导的团体提出诉讼,要求推翻这项法律,接下来就是长达三年的诉讼。去年纽约州上诉庭裁定“非公民投票法”违反纽约州宪法和法律,但纽约市府上诉。

纽约州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罗文‧威尔逊(Rowan Wilson)在20日的裁决中指出:“如果按照民主党的逻辑,地方政府就可以让任何人投票——包括13岁的儿童。”“纽约州宪法的语言明确表明,‘公民’并不是一个最低标准,而是一个投票资格的必要条件。”

这意味着,纽约市政府无权赋予非公民投票权,只有符合公民身份并提交相关证明的人,才能在选举中投票。

第30区市议员参选人、第30选区市议员霍顿办公室“预算和选民服务主任”黄友兴(Phil Wong)是对“非公民投票法”提起诉讼的原告之一,他接受本报采访表示,公民和选举权是神圣的,公民的定义写得很清楚,非公民投票法是违宪的,这是捍卫宪法的胜利。物极必反,现在大家慢慢醒觉认识到:常识需要回归。

第19选区市议员帕拉迪诺(Vickie Paladino)在X平台发文表示:“巨大胜利。今天,纽约州最高法院裁定了任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的事情——非公民不能也不应该在任何美国选举中投票。”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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