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3月02日讯】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前湖北省省委书记蒋超良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被查。蒋超良逾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任湖北省委书记,期间,蒋超良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根据明慧网信息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九年遭到迫害的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50人,遭绑架至少90人次;骚扰至少57人次;被非法抄家至少20人;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31人、看守所26人、安康医院2人、洗脑班至少30人;被非法判刑18人;另有18人被非法批捕、非法庭审;4人遭迫害含冤离世。经济迫害造成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损失超过百万元。
二零一九年是中共维持迫害法轮功的第二十年,中共武汉当局不仅继续执行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而且借用二零一九年“武汉军运会”大肆绑架、骚扰、关押、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从而加剧迫害,对法轮功学员及亲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如武汉关山街汽发社区法轮功学员范琴霞老人,83岁,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发资料时,被武汉关山街派出所强行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刚到期,解除刑期,四月二十六日左右,关山派出所警察(人员不详)去她家,非法强行将她带到派出所,带上了一种有监听、监视、外形象手表样的定位器,这个定位器听说有二零零米远的辐射信号的范围,派出所和居委会随时监控她。这种公然践踏人权的行为是在犯罪。警察还恐吓老人说,如不戴,就把她送监狱。
82岁法轮功学员吴元丑老人,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期间,因为对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多次被当地警察抄家,警察非法抢走大法书籍,吴元丑被监视居住。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元丑非法开庭。十一月二十六日,他被非法判刑三年并罚款三千元。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童菊兰(年近八旬),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下旬,被冤判七年。目前老人被折磨得精神、身体状况都很不好。
武汉市汉阳区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合珍,被非法密判四年,现已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李合珍老人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在汉口中山公园,被宝丰路王家墩派出所警察绑架,因由是“维稳”;警察把老人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没有通知家人。又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公检法部门对老人秘密判刑四年。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洪维声、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等,二零一九年九月被非法判刑:洪维声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款五万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四万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罚款四万元;饶晓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三万元。他们四人已上诉到武汉市中级法院。
武汉法轮功学员冯蕴青二零一八年九月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冯蕴青不服判决,上诉到武汉市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武汉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冯蕴青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位于武汉市宝丰路)。
武汉女子监狱剥夺冯蕴青与家属见面的权力,借口是冯蕴青没有转化,并称只有写了维护共产党和脱离法轮功的保证书后,才允许与家属见面。中共的司法和监狱系统这种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犯罪行为仍然在进行中。
冯蕴青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上七点多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武汉东西湖区武汉第一看守所。参与绑架和扣押的部门有:武汉市网监支队,武汉市“国保”支队,江岸区公安分局后湖派出所。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受理构陷冯蕴青的案件,二零一八年七月非法开庭,非法宣判冯蕴青刑期七年半。冯蕴青接到宣判后,马上表示不服,并向武汉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武汉中级法院没有纠正一审的冤判。
公开资料显示,蒋超良,一九五七年八月出生,湖南汨罗人。他早年曾任中共央行深圳特区分行行长、央行广州分行行长、央行行长助理等。二零零二年九月,蒋超良转任湖北省副省长,此后历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国家开发银行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十月,蒋超良出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二零一六年十月,他转任湖北省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八月,蒋超良前往全国人大任职。
不管当了什么官走到哪里,曾经参与迫害过法轮功,就注定了此人必遭恶报的结局。所以说蒋超良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应是肯定的。奉劝共产党那些当官的,千万别干坏事,成千上万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的恶人就是实例,恶报在等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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