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台湾公共策益、台湾智库等多个单位5日晚上共同举办座谈会,就中华民国立法院《财政收支划分法》三读通过后,将对台湾有何影响相关议题,邀请学者专家与会分析。
主持人、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胡博砚表示,《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修正将对地方自治、地方财政和地方政治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需要大家共同持续关注。
台湾智库民调与舆情中心主任郭玫岑表示,去年底立法院通过《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牵动台湾整体财政分配机制,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这次修法原意在于缩小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政落差,改善资源分配不均问题,然而实际执行层面仍存在诸多疑虑,可能引发更多争议。
郭玫岑表示,各县市的经济发展程度、财政收入来源不同,修法后可能导致都会区财政收入减少,而财政较弱的县市则可能获得超过实际需求的资源。这样的调整若无周延配套,不仅可能加剧地方间竞争,也恐造成资源使用低效或不当分配的风险。
此外,她说,财政分配的公平性不能单靠《财划法》调整来解决,应同步检讨地方行政权责,避免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上相互推诿责任,影响施政效率。
郭玫岑引用民调数据,说明社会各界对修法意见高度分歧,显示共识不足,需要更多沟通。她强调,《财划法》的修正关乎台湾财政制度长远发展,应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政策真正促进地方财政健全发展。她也呼吁青年世代积极关注地方财政透明度与资源运用效率,透过社会监督,推动财政制度更公平更永续。
南投县议员沈夙峥分析,新制《财划法》虽然表面上经费增加,但新制计算以事业营业额、人口指标为主,非常不利于偏乡县市。加上中央财源下降,未来计划型补助将大幅调高地方配合款占比,将由县府大量负担,长远来看,新制《财划法》会扩大城乡差距和都市磁吸效应。
沈夙峥表示,“为强化福利和建设发展,我们需要更多公民关注地方议题,让议会更透明,提升地方经费运用的素质和纪律”。
淡江大学公共行政学系副教授陈志玮解释,财政收支划分是资源分配的议题,必须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思考如何福国利民。财政收支划分法应和地方制度法、地方税法通则,甚至是行政区划法的未来发展一起考量,并加强地方议会的监督力道,提升区域治理的总体施政成果,而外部监督则有赖审计机关的努力。
彰化师范大学公共事务与公民教育学系教授刘兆隆表示,新制《财划法》释出新台币3,753亿元经费,看似增进地方政府自主性,但令人质疑地方政府真的做好准备了吗?
刘兆隆说,根据国发会统计,台湾已有三分之二乡镇达到“死亡乡镇”标准,缺乏青年定居人口,因此没有新生儿,亟需面对高龄少子化和青年返乡问题。但是,地方政府的行政负荷量往往十分有限,突然获得天上掉下来的预算,很可能沦为“政治买票”和“蚊子馆工程”。
政治大学财政学系教授兼系主任陈国梁直言,地方自治必须地方财政自主,因此《财划法》非修不可。但是本次修法却只讨论财源、没有厘清中央地方的钱权、事责归属,“要对这次修法打零分”。
陈国梁说,要解决这波修法的燃眉之急,应该让法律生效,尽快提出新版本来修正分配指标和权责不清问题。此外,财政收支划分应建立制度限制地方政府的岁出成长,要求优先偿债,并允许地方提列重大施政准备。
高雄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罗承宗说明,“冻省”后开始“强中央,弱地方”的局面,但上次修正《财划法》已是1999年,不符现况发展,清楚显示《财划法》“年久失修”。他认为,修正《财划法》应让钱权同时下放,例如警政经费由地方承担,但实际指挥却是中央统筹“一条鞭”,相当不公平,应适当修正。同时,也要将行政区划和地方制度纳入考量,贯彻财政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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