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2月20日讯】落马一年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王宜林受贿案一审开庭,其被指受贿3501万元(人民币,下同)。
2月2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油”前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受贿一案。
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指控称,1996年至2020年,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0年,王宜林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3501万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宜林的刑事责任。
王宜林当庭认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去年2月,王宜林被查,成为2024年的“第六虎”;7月31日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并移送司法。
公开信息显示,王宜林1956年9月生,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人,1982年参加工作。
1996年6月,王宜林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兼勘探总地质师;1999年9月起任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7月起任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12月起任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2004年7月起兼任中国石油集团安全总监;2005年11月起任中石油董事。
2011年4月起,王宜林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2015年6月起兼任中石油董事长;2020年1月被免职。
2020年12月,王宜林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三年。2024年2月,王宜林不再担任该董事职务。
责任编辑: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