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TikTok诉讼案 家长驳斥“言论自由”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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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一名居住在长岛贝波特 (Bayport)的少年2022年在TikTok上观看了大量鼓励自杀的视频之后自杀身亡,其父母的律师正在敦促长岛苏福克县(Suffolk)的法官,拒绝TikTok以“第一修正案”作为抗辩理由,并允许案件继续审理。

根据Newsday在2月17日报导,长岛16岁少年蔡斯·纳斯卡(Chase Nasca)于2022年自杀。家人指控TikTok应对他的死亡负责。纳斯卡的父母在2023年提起过失致死(wrongful death)诉讼,指控TikTok设计了一个 “极度危险的社交媒体产品”,通过其算法向纳斯卡推送大量与自杀相关的内容,导致他最终走上绝路。

2023年12月,TikTok提出驳回诉讼的动议,认为案件不应成立,并援引“第一修正案”和《通信规范法》第230条作为抗辩理由。

本月,纳斯卡的父母向法庭提交文件,反对TikTok在去年12月提出的驳回诉讼动议,请求法官允许案件继续审理。

美国总统川普于1月20日颁布行政命令,允许TikTok继续在美国营运75天,此前国会通过了针对TikTok的禁令且获得美国最高法院支持。

纳斯卡父母的律师马科思(Harris Marks)表示,TikTok的设计“通过一连串的极端视讯,最大化地让Chase Nasca参与,而这些极端视频,正是利用了他发展不足的神经系统及情绪上的不安全感,该少年的死亡‘是该设计可预见的后果’。”

被告TikTok Inc.和字节跳动(ByteDance Inc.)的律师劳莱斯(Megan Lawless)在请求驳回诉讼的动议中写到:TikTok的内容属于“第一修正案”所涵盖的 “受保护言论”,而《通信规范法》第230条“豁免 ”了 TikTok等平台因第三方使用者创作的内容所产生的责任。

但是纳斯卡父母的律师马科思表示,TikTok不是单纯的内容平台,是“产品”,受纽约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 law)规范,因此TikTok不应受“第一修正案”或《通信规范法》第230条的保护。◇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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